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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五男子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被拘留

时间:2017-10-01 | 作者:未知  | 来源:城乡信息参考网 | 点击: 1292 次

    本网讯 2017928日,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围社区东福围东街1号某工地内,熊某明等5名涉嫌无证操作电焊的男子,因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被宝安区公安分局福永派出所消防民警当场抓获。经审查,熊某明等5名男子因涉嫌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均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

 

     随着“十一”国庆节的临近,为确保辖区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928日上午11时许,福永派出所消防专职民警结合“夏季攻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福围社区东福围街进行检查时,发现东街1号工地内的重庆开县人熊某明(男,52岁)、郭某学(男,54岁)、熊某(男,50岁)、李某(男,45岁)、曾某前(男,47岁)5人正在使用电焊,现场火光四溢,烟雾弥漫,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且5人的电焊作业处距离可燃物非常近,周围都是住宅楼,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消防专职民警立即上前制止了这一违规行为,并将熊某明、郭某学、熊某、李某、曾某前5人传唤至福永派出所进行调查。

 

      在调查中,福永派出所消防专职民警发现熊某明、郭某学、熊某、李某、曾某前5人从未参加过任何相关的安全培训,也没有取得电焊工岗位资格证书。该5人所从事的电焊工作极具危险性。询问结束后,消防民警又将熊某明等5名男子带至法制教育室进行了法制教育,并列举了因无证操作、违规作业所造成的火灾案例及其危害,熊某明等5名男子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并对违规明火作业的行为深感后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及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福永派出所已依法对熊某明、郭某学、熊某、李某、曾某前5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3日。

 

      宝安消防部门在此提醒大家:如需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时,要聘请持有资格证的专业人士操作,作业前需了解作业点及下方情况,并清理可燃物,作业时要有专人持灭火器材进行防火监护,作业结束应对焊接场地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责编:长   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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