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文书放老赖出境?电脑升级的说辞太低级
作者:敬一山
据中国之声报道,近日,有知情人士反映称,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存在伪造法律文件、违法解除“老赖”出境限制的情况。而且,这名“老赖”吴某某还欠了6000多万元的巨额本息,申请执行人徐先生有充分的理由担心这个“老赖”转移资产、逃往海外。
对此,丹阳市人民法院回应称,他们确实在2018年10月解除了对吴某某夫妇的出境限制,但依据的是吴某某的申请,而不是徐先生手中的那份法院决定书。这份法院决定书“是案件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制作文书时由系统自动生成,但并未使用,也不是正式文书”。
听起来有点绕口,简单说就是,依照法律吴某某明明不符合可以解除限制出境的相关规定,却出现了两份为他解禁的法院文书。一份被徐先生拿到,其中注明的“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法院解释为案件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制作文书时由系统自动生成;另一份具体是以什么理由解禁,法院没给出个合理说法,并且拒绝给徐先生查看所谓的“正式”文件。
如果结合案件的前因,不免令人觉得法院行为蹊跷。2016年,因为民间的多方借贷纠纷,来自江苏丹阳的徐先生将吴某某告上了法庭。在经过丹阳、镇江两级法院原审、重审共计四次判决及裁定之后,2018年5月22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吴某某欠徐先生6000多万元本金及未支付的利息。但法院判决之后,吴某某迟迟没有还钱,而法院也没有将查封的相关房产等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按照相关流程,吴某某的房产等应进入拍卖程序,这就让人不免怀疑法院的执行能力,且在徐先生担心对方会转移资产、逃往海外的情况下,法院还出现了解除老赖出境限制的假文书,就更让人怀疑其背后是否存在立场问题。而从事实上看,虽然吴某某夫妇目前在国内,但之前吴某某妻子去过一趟澳门,如果要转移资产,也拥有了时间和机会上的可能。
事件甫一发生,法院就将锅甩给了电脑升级,丝毫不能为他们的反常辩护,反而有更多需要解释的地方。比如,对于徐某某欠债不还为什么没有强制执行,在法院判决以来,徐某某名下财产有没有异常变动,那份解除出境限制的法律文书是否有效等。这些关系到法院执行力和公信力,如果不能保证判决被执行,那以后谁还能信任法院?
另外涉及到所谓系统升级的问题,系统升级竟然能自动生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这样的内容,而且还有抬头和公章,抛开案件的是非不论,系统存在如此大Bug,不已经是挺可怕的一件事了么?谁负责的这个系统升级,有没有造成别的漏洞,显然都需要调查,都需要有人为此负责。
网上很多人开玩笑,有些部门过去出低级问题就推给临时工,现在竟然推给电脑了。显然,电脑还没有人工智能到可以背锅的地步,就算是系统问题,背后也有人员和管理上的问题。把所暴露的这些疑点一一调查清楚、追责到位,才能避免大家从个案的怀疑升级到对该法院乃至司法公信的失望。(敬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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