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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时间:2016-08-17 | 作者:白海宝  | 来源:中国城乡新闻网 | 点击: 1307 次

 据中国劳动保障报讯:内蒙古近日出台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人社部门管理,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 “六统一”。


 《工作方案》 明确,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原则上实行市级统筹,个人缴费先实行 “一制两档”, 逐步过渡到 “一制一档”,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直接实行 “一制一档”。 内蒙古将加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进城农牧民可自愿参加居住地高档次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参保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牧区居民的就医范围更广,用药范围扩大,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普遍提高。


 内蒙古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核实比对, 统一制作发放社会保障卡,建立覆盖盟 (市)、 旗 (县、 市、区)、 苏木 (乡镇、 街道)、 嘎查(村、 社区) 的管理服务网络, 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内蒙古将全面实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管理,系统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工作方案》 指出, 6月底前,完成自治区本级新农合移交工作。8月底前,盟 (市)出台具体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移交工作。2017年1月1日起,力争启动实施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责编: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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