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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孜讲述父亲叶剑英:只有他可以佩剑进蒋介石的卧室

时间:2013-01-28 | 作者:消息  | 来源:网络 | 点击: 1703 次

早在2003年2月开始,国土资源部就发出通知,首次提出“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此后相关部门多次下文,要求停止别墅类房地产用地供应。

然而,在河北省徐水县,国家的三令五申,却成为一纸纸空文。徐水县置相关规定于不顾,仍然在明目张胆地大肆建设别墅群,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为违规别墅大开绿灯。

2014年12月,记者接到群众反映,赴徐水县进行调查采访。在知情人的指引下,来到了由河北天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绿墅蓝湾”项目建设现场,该项目位于徐水县晨阳大街与振兴东路东南侧交汇处,交通十分便利。

项目公示牌上写着:项目占地面积约70亩,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容积率1.0。涵盖高端独栋别墅、联排别墅、叠拼、花园洋房以及奢华私密会所等多种物业类型。

整个小区坐拥湖景、坡地,水系蜿蜓曲折于别墅区之中。周边配套设施完善齐全,真正做到上风上水,充分感受都市繁华与幽静自然的完美切换,是徐水县首席顶级低密度高端水景园林住宅区。

别墅区外的广告牌上写着:物业类型:别墅;建筑类别:别墅和花园洋房。开盘时间:2013年。入住时间:2015年06月01日。产权: 大产权房,装修情况:毛坯。售楼电话:0312-899XXXX/0312-897XXXX。

在小区现场内,一排排独栋别墅和花园洋房以及奢华私密会所等都已封底。据附近做小生意的人及村庄居民告诉记者,前两年,这片地被圈了起来,说是要修公园,不知为什么只在道北边修了这么一点,而道南全部建成了这些洋房和别墅。

“绿墅蓝湾”项目效果图

“绿墅蓝湾”项目效果图

 

“绿墅蓝湾”项目效果图

随后,记者以买房人的身份来到了售楼部,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所建的别墅洋房全是大产权,靠北边道路的是五层电梯洋房,全部安装了中央空调,面积分为124.21平米、134.08平米和139.77平米,均价4700每平米,共126户;靠西边的是叠拼别墅和联排别墅。叠拼别墅分为373.89平米和310.40平米型,共56户;

每户为396.12平米和351.44平米型,共22户。正对小区大门的是奢华私密会所和游泳馆,在会所后面还建了个5000平米的人工湖。后面是24栋独栋别墅,分为496.6平米和526.82平米型。所有别墅都带车库和中央空调。

 

记者查阅了河北项目网,该项目编号为73451号,发布时间2013年9月4日,建设周期为2013年10月5日-2015年9月5日。名为:保定徐水天疆房地产建设晨阳·绿墅蓝湾小区项目。建设内容是:项目占地面积为4.42公顷,总建筑面积为66366平方米。其中公租住房建筑面积3319平方米,廉租住房建筑面积3319平方米,普通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为4619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1762平方米,砖混结构。此外,建有物业、地上停车位、规划道路及硬化等附属设施。

在采访过程中,并没有看到项目中的公租房和廉租房。

那么,为什么公租廉租房变成了高档别墅?其中隐藏着怎样的猫腻?而国家每年给的廉租房建筑补贴又去了哪里?

据了解,早在2003年2月,国土资源部就发出通知,首次提出“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2006年5月31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再次重申,从即日起,全国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2008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节约用地的通知》,要求“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2012年2月,国土资源部又公布了《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

据徐水县土地局相关人士说,这片建筑是有土地使用手续的,至于是否建设别墅,不太清楚;

而建设局方面,则认为此事应归规划局管;

规划局知道这片地的使用情况,但说这片建筑是1.5的容积率,与项目公示牌上所说的1.0容积率有着不小的出入。

那么,情况究竟怎样,记者将做进一步调查。

 

名词解释:容积率。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容积率反映单位面积土地上所建的建筑物密度。简单说,容积率越高,居住舒适度越差。一般说来,高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2.2;多层(小高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1.2;排屋容积率不大于0.7;别墅容积率不大于0.35。房屋价值不单是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差的关键是容积率大小,如:容积率1.0左右的房屋,比容积率2.0左右的房屋,价格要高出一倍左右。

但这只是房地产开发早期的概念,现在已经不能简单以此衡量。

 

另据《河北日报》20141230日报道,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将对领导干部插手房地产项目追究责任。以下是相关报道:

河北领导干部插手房地产开发项目将被追责

  河北省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2014年12月29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利用半年的时间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年底前进行部署,明年(2015年)6月底进行验收。《通知》要求,对在专项整治及今后日常监管工作中,干预、插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开工建设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预售的,也要清理。

  本次专项整治将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手续,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违规开发建设,擅自将工业用地和划拨用地变更为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记入违法行为记录系统。

  《通知》明确,对在建的房地产违法项目,要责令开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停工。对拒不停工的,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兼顾社会稳定,实事求是进行处理,切实保障群众合法利益不受侵害。2015年1月1日后,所有新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违法开工的项目,市、县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力制止,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发现的问题项目逐案查处,处理一件销一件,实现违法行为全部得到处理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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