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 > 正文

中消协回应:任何品牌在消费者面前都没有特权、

时间:2021-12-02 | 作者:未知  | 来源: 城乡信息参考网 | 点击: 986 次

央视网消息:近日,有关“加拿大鹅”的消费维权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中消协认为,尊重消费者权利、保障消费者权益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它不仅应体现在营销条款、协议、承诺、声明中,更应落实到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的具体行动中。在这方面,任何企业、任何品牌都没有例外特权。若说一套做一套,动辄以大牌自居,摆傲娇、秀优越、搞双标、玩歧视,高高在上,店大欺客,必将失去消费者信任、被市场所抛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等公平交易条件。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上述经营者对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主张权利设置各类不合理条款门槛,涉嫌违背相关法律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消协认为,经营者应当守法诚信经营,心怀责任担当,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把赢得消费者信赖作为企业发展、品牌长青的首要考量。

 

尊重消费者权利、保障消费者权益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它不仅应体现在营销条款、协议、承诺、声明中,更应落实到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的具体行动中。在这方面,任何企业、任何品牌都没有例外特权。若说一套做一套,动辄以大牌自居,摆傲娇、秀优越、搞双标、玩歧视,高高在上,店大欺客,必将失去消费者信任、被市场所抛弃。

 

放心消费、美好生活是消费者的必然追求,良好消费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创造。中消协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主动监督,拒绝盲目品牌崇拜和炫耀性、攀比式消费,面对经营者的傲慢与偏见要敢于说不,遇到消费侵权行为要积极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为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出一份力,做会消费、善维权、有担当的新时代消费者。


来源:央视网


责编:李鑫      王珣

相关资讯

  • 存量房贷利率调降安排明确,你的月供有何变化?

    城乡信息参考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29日发布的倡议,各商业银行将于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已经取消下限的城市,存量房贷利率降为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详细]

  • 退票贵退票难 演出市场退票困局亟待破解

    城乡信息参考网:近两年,文娱演出市场空前火爆,各种演出、演唱会门票一票难求,但抢票不易、退票更难,随之而来的各种“退票纠纷”层出不穷。《2023年中国演出消费者洞察报告》显示,约四成消费者遭遇购票难、......[详细]

  • 从钉耙山古树茶营销途径看普洱茶未来突围路径

    城乡信息参考网:2024年五一期间,随着云南省民族茶文化研究会组织的“智惠云岭”茶山行活动的正式启动,首届首次钉耙山“春茶下山”观山问茶实地寻访活动也逐步拉开帷幕。数十家主流媒体,近百名由社科专家、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