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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检查人防企业生产质量从业行为情况

时间:2021-12-25 | 作者:未知  | 来源:城乡信息参考网 | 点击: 796 次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人防企业生产质量及从业行为情况的通报


各市()人防办、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


根据《关于建立人民防空行业市场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国人防〔2018117)和《贵州省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企业失信惩戒管理办法》(黔人防通〔202023)要求,我办依法组织,随机抽取项目,委托第三方人防设备检测公司在20211125日至1212日对全省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及竣工验收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人防工程竣工项目抽检。根据各市州上报的人防工程竣工数据,按抽检比例不小于10%,2021年度竣工验收的结建人防工程项目随机抽取32,面积近21万平方米:其中贵阳6个、遵义4个、黔南州3个、黔东南州3个、黔西南州3个、毕节3个、六盘水3个、安顺3个、贵安新区2个、铜仁2,分别就人防工程质量及防护设备安装质量进行检查检测。


()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普检。检查工商注册地在本省


行政区域内的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16:其中贵阳8家、安顺4家、黔南州3家、遵义1,对企业的从业能力七大要素(资质证照、人员、生产场地、加工设备、质检工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核查,对厂区内防护设备产品质量进行抽查。


二、检查情况


()竣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的人防门门框及悬板活门上方顶板无吊钩、门框表面二次贴板焊接,焊缝未连续满焊且未与门框贴合紧密;门框支撑杆去除后的焊疤、焊瘤未清理。


2.部分项目的钢筋混凝土门扇及悬板活门的密封胶条表面因二次装修时被涂刷油漆(水泥),胶条部分固定螺钉脱落;悬板启闭不灵活,关闭后不能自动复位到限位处。


3.部分项目的活门槛人防门的活门槛拆除后未放置在规定位置,且存在螺母、固定销等零件丢失情况。


4.部分项目的门扇、闭锁装置未调试到位,闭锁头无法完全锁入闭锁孔内;门扇关闭后密闭胶条压缩不均匀,门扇与门框贴合不严密,局部透光。


5.部分项目的超压自动排气活门开启压力过大,启闭不灵活,摆锤丢失。


6.部分项目的防爆波呼唤警铃不响。


()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在的共性问题


(1)部分受检人员未到场,未提供身份证和社保证明;(2)部分技术人员兼任多个技术岗位;(3)部分技术人员现场操作不熟练,且未提供工程师职称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原件;(4)保密室未按保密规定要求设置三铁一器(带密码锁的铁皮柜、防护栏〈有窗时〉、防盗铁门、报警器);(5)半成品、成品区部分设备堆放杂乱,设备堆码不规范、不平稳,设备码放高度超高(超过2),存在安全隐患。


2.发现的严重问题


(1)贵州俊泓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一是技术负责人、质监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安装部门负责人职称证书的发证机构为“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协会、专业技术服务评审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管理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才认证管理办公室、中国建设人才服务信息网”,经向省人社厅与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实,上述机构无职称评审职能,对应证件无效;二是无防锈、喷漆、消除内应力设备;三是防锈、喷漆、质检操作区未分区;四是抽检的BFM1020-15门框角贴板厚度不够,铰页底板缺少锚固钩,数量不足,不满足图纸要求。


(2)贵州坚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一是现场人防门门扇箍筋未绑扎(且少箍筋),未放置在震动平台上就浇筑混泥土;二是抽检的BFM1220-15成品门扇内外侧钢筋数量不足,半成品(等待浇筑)门扇横向钢筋数量及加强筋数量只有21,不符合图纸要求(少筋);三是现场无防锈、喷漆设备,防锈、喷漆、质检操作区未分区;四是生产场地与贵州世丰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合用,自用面积不足6000平方米。


(3)贵州世丰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一是无自己的生产厂房,生产场地与与贵州坚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合用,面积不足6000平方米;二是无混泥土养护区及自动喷淋设备;三是防锈、喷漆、质检操作区未分区;四是成品与半成品露天堆放,锈蚀十分严重。


(4)贵州麒远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人员严重缺失,在册只有18,技术负责人、质检部门负责人、安装部门负责人三人一兼多职(两个以上职务),且无建筑工程或机械工程类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防护工程师要求3,缺少3;建筑工程师要求2,缺少2;电气工程师要求1,缺少1;机加工要求5,缺少4;钳工要求2,缺少2人。


三、处理意见


()竣工人防工程项目


各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根据人防工程项目现场问题清单,2022125日前完成整改,自查合格后书面报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办在整改期结束后将对相关问题项目进行复查,若复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未进行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


按照《关于建立人民防空行业市场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和《贵州省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企业失信惩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1.贵州坚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贵州世丰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存在取得人防工程专用设备生产安装资质后,擅自改变资质要求的规定设备、技术人员等条件;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图集生产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其他违反人民防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行为等问题,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处理,期限为6个月。


2.贵州俊泓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存在取得人防工程专用设备生产安装资质后,擅自改变资质要求的规定设备、技术人员等条件;从业人员中高级职称资质不合法;生产、销售、安装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人民防空专用设备;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图集、图纸生产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等问题,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处理,期限为3个月。


上述3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列为2022年重点监管对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将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执法检查、质量监督、表彰评优认定等工作中视情实行差别化管理,并由省办记入责任主体信用档案。


3.贵州麒远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省办将加强对其实施监管。


4.其余各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此次检查的问题清单逐条整改,并自检自查,2022125日前完成整改,自查合格后书面报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办在整改期结束后开展复查,若复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未进行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


四、下步工作要求


()各市()人防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人防设备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管,根据省办此次检查情况,采取差别化动态管理,加大动态监管力度,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


()各人防设备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落实到位,重视设备质量管理,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培训,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把人防设备出厂检验关,促进人防设备质量稳步提升。


本省人防从业监管信息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随意散布不实言论,扰乱人防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1217


责编:钟静        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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