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发送威胁短信、寄送控告信、到北京上访等手段,河南舞钢市法院副院长王某伙同他人对时任舞钢市市委书记祝某、舞阳县县委书记秦某、县长刘某等政府官员实施敲诈勒索,金额达410万元。7月,河南平顶山石龙区法院一审认定王某犯敲诈勒索罪。
一个执法违法的副院长,揭开了一组“套路深深”的腐败大戏。
作奸犯科,罪得其咎。身为法院副院长的王某再是长袖善舞,在法治中国的语境下,终究逃不脱法律的制裁。除了敲诈勒索,法院还查明,王某侵吞单位财物20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3万,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最终,石龙区法院对王某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不过,回首王某的“生财之路”,恶行昭彰却屡试不爽。在地方官场如此“顺风顺水”,恐怕也“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有几个疑问,令人如鲠在喉:第一,地方法院副院长竟然在权力场如此离经叛道,这样的人员,究竟是怎么混入司法队伍的?以钱代法、以权篡法,岂能如此任性?第二,敲诈几个地方上的主要领导,竟然轻飘飘入账数百万。纪检监察部门有必要顺藤摸瓜,严查各种疑点线索。涉事官员绝非法治素养低下的群体,他们在违法犯罪面前如此做小伏低,不声张、不维权,莫非是有把柄在王某手里?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王某敲诈事件背后,对应着地方的司法生态、权力秩序。是不是可以这么联想:一个执法者,胆敢对地方要员如此敲诈勒索,面对普通百姓,还有什么不能做、还有什么不敢做?错判的案子,可以纠错,滥觞的权力,可以纠偏,但在舞钢市法院,民主决策与依法执法的力量,何以没能阻挡得住副院长一路狂奔在贪赃枉法的路上呢?当王某徇私枉法的时候,“小伙伴们”果真都不知不觉吗?
案子结了,真相仍未全然露出水面。法院副院长的“能耐”这道题,还要好好求解下去。
原标题:人民网评:河南舞钢法院副院长敲诈事件仍待抽丝剥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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