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是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战场,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领域。省政府新闻办5月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若干措施》提出构建城乡绿色发展空间载体、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进建造方式绿色转型、推动形成绿色治理模式等绿色发展路径,并围绕新型城镇化、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筑能效提升等重点工作列出42个量化指标。
近年来,山东城乡建设成绩有目共睹:城市品质不断提升,乡村更加美丽宜居,绿色建造加速推广,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整体性缺乏、系统性不足、宜居性不高、包容性不够等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李力坦言。
《若干措施》聚力加快绿色低碳城市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尤其在基础设施方面,将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2025年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大于8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5%;推广“窄马路、密路网”,实施“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到2025年新建城市道路6000公里、新建改造农村道路4万公里。同时,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和生态廊道建设,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5%,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实现“双清零”,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5%。
针对常见“城市病”,我省将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积极开展“城市体检”,推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和“新城建”试点。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智慧化升级,推进智慧社区(村居)建设,2025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建成5000个左右智慧社区(村居)。
绿色建造是城乡建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据介绍,“十三五”以来,我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6.2亿平方米,2021年新增绿色建筑1.7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9.7%,占城镇新竣工建筑比例达94.2%。
为确保完成《若干措施》提出的“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的目标,下一步,我省还将健全激励约束措施,将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纳入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支持范围,将绿色建筑工作情况纳入省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等。
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不能忽视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若干措施》提出,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等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存在的短板,要采用微改造方式,推动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我省将统筹划定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保护城市山水自然风貌,构建显山露水、疏密有致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少瑾介绍。
财政支持方面,今年我省将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45.95亿元,带动市、县两级预算投入259.13亿元,重点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任务;支持“两清零、一提标”等市政公用建设网重点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激励整县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等。安排预算资金30.32亿元,落实农村清洁取暖、污水处理、危房改造、传统民居保护利用、美丽乡村示范村等补助政策,加快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全国试点县建设,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记者 方垒)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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