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小三日前在全省新任村“两委”负责人示范培训班开班式上说,新官理旧账,反映正确的政绩观。新上任的领导,不仅要接过权力,也要接下问题,以不怕难、不怕乱的态度去迎接任务、解决问题。(9月19日《人民日报》)
“新官”该不该“理旧账”,从道理上讲是没有任何疑义的。首先,大凡涉及党的宗旨、政府责任和群众利益,关乎经济发展、事业进步和社会稳定,每一个“新官”到其位就要履其职,掌其权就要尽其责,不可以机械地划分“欠账”和到职的先后。其次,接下一个摊子,理当包括这个摊子上的“欠账”,不可以前任留下的基础和积累多少我都接、前任留下的问题和债务多少我都推。
为官有任期,事业要承续,工作须衔接,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卸任时不留未竟之事、没有待解决的问题。前任决策实施的未竟之事、尚未解决的问题,继任者尽可以根据新的情况,按照自己的思路修改完善方案、创新办法措施,但不可以一概不管不顾。到自己卸任时也难免留下问题和欠账,若继任者同样不管不顾,而自己又管不了、顾不上,不仅心中留遗憾,而且于声名也有亏。
“新官理旧账”不仅是职责所系、事业所需,更是人民群众之所盼。习近平总书记曾在《新官上任要善于“瞻前”、注意“顾后”》一文中指出:“领导干部要善于‘瞻前’……对于前任留下的工作,只要是符合党的事业和群众利益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就要遵循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多多‘添柴’而不胡乱‘起灶’,不求个人‘风光’而是一以贯之地干下去。”“新官理旧账”,就是要在“瞻前”中保证各项政策的连续性,体现政府的公信力。政府对群众作出的承诺不应该随着主要干部的调动而变化,在当前的社会结构中,政府行为往往被视为最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行为,如果连这种行为都会经常发生不可预知的波动,就会动摇整个社会的信任底线,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公众信任的预支,对发展有害无益,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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