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霍州市国土资源局的胆子真够大
霍州市国土局:私改发票土地登记就是坑人没商量
即日,山西省霍州市群众马诚、张彩霞向媒体反映称:山西省霍州市国土资源局于1999年9月25日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修改土地出让金票据后,将他们的土地过户给了霍州居民张妙霞。
马诚、张彩霞希望国土资源局给他们一个公正、明确的答复,恢复马诚的土地手续。
对于上述问题,媒介也曾书面向霍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杨局长作过情况反映,但杨姓局长至今都没有给予片言只语的答复。
由此可见,霍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地霸思想、官僚主义作风由来已久,党中央、国务院、山西省委、省政府再三强调的群众利益无小事,在霍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的眼中根本不值一提!
发现问题后,他们要求霍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认真处理公正对待关于国土局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擅自修改土地出让票据过户他人一事。没有过户手续,没有买卖协议就过户给她人一事,导致他们十几年来所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很是严重,因此要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完全负责,并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至三十条,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6年5月26日之前,马诚、张彩霞曾找到霍州市国土资源局薛主任处理上述问题,薛主任要按异议处理,马诚、张彩霞均不同意。马诚、张彩霞认为,因为异议登记处理和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修改发票私自过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016年6月13日左右,马诚、张彩霞再次写信投诉到霍州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办,投诉霍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擅自修改发票一事,强调不能按异议处理,可薛主任一直非要按异议登记处理此事,这分明是行政不作为,故意袒护的行为的。
马诚、张彩霞希望国土资源局给他们一个公正、明确的答复,恢复马诚的土地手续。
对于上述问题,媒介也曾书面向霍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杨局长作过情况反映,但杨姓局长至今都没有给予片言只语的答复。
由此可见,霍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地霸思想、官僚主义作风由来已久,党中央、国务院、山西省委、省政府再三强调的群众利益无小事,在霍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的眼中根本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