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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平:全国媒体公开报道呼格吉勒图案跑第一棒的决策者

时间:2015-01-16 | 作者:未知  | 来源:中国网 | 点击: 1384 次

           

        

中等身材,短发,脸上架着一眼镜,说话细声慢语,文绉绉的,标准的知性女子。平时,她喜欢安静地待在办公室里,手头有永远也写不完的文字、审不完的稿子。在法律出版社大楼里,她似乎不是一个很惹眼的人。

最近,她的办公室里突然有了特殊的访客。作为一名采访了他人近30年的资深新闻人,有记者要对她进行采访。来访的记者,因呼格吉勒图案而来。她是谁?她与呼格吉勒图案有什么关联?这还得从前不久网上出现的一条微博说起。

公开报道呼格吉勒图案是她认为必须去做的事情

在此前的2015年1月5日,知名媒体人石扉客在网上发布了这样一条微博:“发现一份既过于低调也被严重低估的媒体——司法部旗下法律出版社主办的《法律与生活》杂志。正是它最早报道呼格吉勒图冤案,也是它最早报道念斌案。我自己在2年前的此时和它打过唯一的一次交道,对我‘不能删改采访内容一字’的苛严要求也扎扎实实地做到了。能做到这样真是不易。”

此微博迅速在网上传播,“被严重低估的媒体”《法律与生活》杂志的总编辑、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女子李秀平被众多网友关注。当年,《法律与生活》杂志最早公开报道呼格吉勒图冤案时,就是她决策操作的。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做人低调、做事高调的人。

2005年,呼格吉勒图案真凶现身。在消息遭封锁的关键时刻,李秀平果断地拍板,派出记者秘密地开始调查此案。在经过长达半年的调查后,她拿出6个整版的篇幅,在2006年的《法律与生活》杂志第18期上刊登了《呼格吉勒图,又一个聂树斌?》、《“微笑杀手”赵志红》和《四·九女尸案侦破记》(节选)一组文章,对此案提出质疑——此为国内媒体首次对此案发出“错案”的警告之声。

如果将媒体对呼格吉勒图案件的报道比作一场接力长跑的话,那一组文章的发表,意味着李秀平带领的记者团队跑出了第一棒。这个可以形容为首先揭开呼格吉勒图案盖子的第一棒,为呼格吉勒图案的舆论监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记者来采访她,就是想了解,当年她是怎样得知呼格吉勒图案的?她一个文绉绉的女人,当时何以有如此胆量在案子遭封锁时秘密地派记者进行调查并在杂志上刊发?

呼格吉勒图案可是一个“铁案”啊,人已经被执行死刑了,对此案提出质疑就相当于跟当时的办案机关和当地一批执法者过不去呀!当时,作为一名有20年从业经历的法治新闻人,她知道去监督公检法,一旦对方反击,后果是什么。事实证明,当时想让案件的知情人站出来说个子丑寅卯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何况要拿到一系列证据来证明呼格吉勒图被杀错了?

李秀平这样做,不仅跟她的职业有关,也跟她仿佛与生俱来的对天赋人权的敬畏之心有关。当年,她顶着莫大的压力派出记者去采访并拍板刊发了呼格吉勒图案的系列报道,是做了她自己认为“必须去做的事情”。

其实,对李秀平来说,在漫长的法治新闻记者职业生涯中,面对损害法律尊严和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事件拍案秉笔,堪称家常便饭。

时间回溯至2004年,李秀平就曾支持杂志社的记者去调查过另一起冤案——李久明案并在《法律与生活》上进行报道,对为李久明洗冤、对枉法者追责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公开河北李久明冤案成推出呼格吉勒图案报道动因

对李久明案的推动,成了李秀平推出呼格吉勒图案报道的动因。                       

2002年7月12日,家住河北省冀东监狱家属区友爱楼的民警宋某家中被盗,宋某与其夫、民警郭某均被刺成重伤,蒙面杀手逃走。因为在案发之前宋某的妹妹与李久明曾发生感情纠纷,李久明曾找过郭某请他们夫妇帮助解决纠纷,郭某夫妇据此怀疑此案是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处主任李久明所为。随后,李久明被捕,遭刑讯逼供。2003年11月,李久明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4年7月,此案真凶蔡明新因其他罪行被判处死刑。在临刑前,他供述了在冀东监狱家属楼入室盗窃并杀人的犯罪行为。蔡明新的供述虽经办理李久明案件的公安机关核查,但结果是真相被“捂在盖子里”,李久明案的复查不见动静。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时为《法律与生活》记者的王健接到了上述事件“一案两凶”的线索。当时,李秀平担任《法律与生活》执行主编。当王健向她提起“李久明被关押、真凶在浙江现身”这个选题时,她像往常面对重大选题时一样,对记者手里的基础材料进行审核。看过李久明案的判决书和相关材料后,她基本判断在此次“一案两凶”案件中,李久明被冤枉的可能性极大。于是,她支持王健立即赴关押蔡明新的温州市进行调查采访。在王健写出报道后,李秀平将其确定为重头稿件放入《封面报道》栏目,把标题定为《真凶,警督还是飞贼》,于2004年9月在《法律与生活》上刊登。

这组顶着可能遭致李久明案办案机关报复的巨大压力刊发的报道,引起了全国政协常委、法学家夏家骏的关注。不久,夏家骏递送到有关部门的材料和刊物引起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和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刘金国的重视。在他们分别作出批示后,李久明冤案迎来了平反的转机。不久,河北省检察院和公安厅先后组成调查组,围绕李久明案展开调查。2004年11月26日,李久明被无罪释放。

被释放的第三天,李久明便来到北京,与李秀平和王健等人相见表达感激之情。在一起吃饭时,一个令李秀平终生难忘的场景出现了:李久明夹起一筷子凉拌菠菜放进嘴里后,突然打起哆嗦,那只拿筷子的手僵在半空中……原来,公安机关对他进行刑讯逼供时,曾将10瓶芥末油和一包辣椒面兑水调和后往他眼睛上抹,往他鼻子里、嘴里灌。这道凉拌菠菜的佐料芥末油,引发了他极为痛苦的心理和生理反应。

李久明吃芥末拌菠菜的场景,触动了李秀平对刑讯逼供者的追责进行舆论监督的决心。在她看来,对那些伤害李久明的人追责是为了更多的公安局长和警察放弃刑讯逼供这种野蛮的办案手段。最终,对李久明进行刑讯逼供的7名公安人员被押上审判台,分别以刑讯逼供罪被判处刑罚。

新闻媒体要有勇于“发出警告”的担当精神                            

报道呼格吉勒图案,比报道李久明案压力大了许多:为李久明伸冤,虽然对立面是办理李久明案件的公安机关,但是,背后有李久明的亲人、朋友、律师以及公安机关内主持正义的人的支持,且李久明还活着;而为呼格吉勒图伸冤,没有强大的朋友团支撑,且呼格吉勒图已经被执行死刑,警方要承担的责任比李久明案更大,一旦内蒙古警方不计代价捂盖子,记者便有被抓捕的可能。

当时,李秀平已经担任《法律与生活》杂志的总编辑并主持杂志社的全面工作。

2006年3月,时任杂志社记者王健从一位朋友处了解到呼格吉勒图案真凶现身的消息,向李秀平提出想去内蒙古进行调查采访。当时,呼格吉勒图案真凶现身的消息被封锁,冤情不明了,李秀平预见到与强大的国家机器对抗,调查会异常艰难,记者也会有危险;一旦在杂志上公开发声为呼格吉勒图伸冤,作为决策人,她也会处在危险境地,甚至连人身安全也没有保障。

在几番内心挣扎后,李秀平最终决定支持王健秘密地去内蒙古进行调查采访。她之所以果敢地作出此决定,一是因为从李久明案纠正的过程中获得了信心,二是认为总得有媒体人站出来。外表温婉的李秀平,其骨子里是一个具有胆魄的人,也是一个极具悲天悯人情怀的人。多年来,她曾默默地帮助过许多采访对象。李久明被无罪释放后,每每提到他吃芥末油拌菠菜的一幕,她都会有一种根绝刑讯逼供这种草菅人命的冤案根源的使命感。

果不出所料,这一次采访进行得超乎想象的不顺利。内蒙古整个司法系统对呼格吉勒图案讳莫如深,记者去公安机关采访多次遭遇闭门羹,求证异常艰难。当时,连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的一个调查组拿着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的介绍函来到内蒙古公安厅要求采访赵志红时都被拒绝了。最终,在公安机关内部有良知之人的秘密安排下,王健不仅拿到了第一手口供资料,而且在看守所面对面地采访了“真凶”赵志红,与赵志红谈了一个多小时。赵志红向王健讲述他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强奸并杀害那名女子的过程时面带笑容,滔滔不绝,好像在讲述别人的故事。采访完,赵志红临回监室的时候对王健说:“你们报道以后一定要给我寄一本(杂志),我要看一看。”

王健去内蒙古的整个采访过程历时半年,他不仅吃尽了“人生地不熟”的苦头,还被盯梢过、恐吓过。

那天,当李秀平在电话中得知王健采访到了赵志红、拿到了赵认罪的第一手资料时,她情不自禁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双手握拳不停地挥动起来……在王健赴内蒙古调查呼格吉勒图案的漫长日子里,她曾因担心王健的安全而彻夜难眠,也曾因担心自身的安全而心生恐惧,更担心不能通过报道来告慰九泉之下的呼格吉勒图。如今,王健采访到了第一手资料,她怎能不激动!

王健从内蒙古回到北京后,李秀平亲自与他商量报道方案。她对王健说:“你尽情地写,需要多少版面,我给你留多少。”在王健把稿件写出来后,李秀平亲自修改并审定后,于2006年9月在《法律与生活》上刊登了前面提到的那组报道。

当初,《法律与生活》关于李久明案的相关报道刊登后,迅速推动了李久明被无罪释放、责任人被追究。和李久明案不同的是,呼格吉勒图案在报道发出之后却久久没有动静。此后,每当一个重要时间节点来临,如赵作海案被改判、聂树斌案被提起,李秀平都会想起呼格吉勒图案,都会想起呼格吉勒图家人背负着“强奸杀人”这一罪名的泣血的呼唤,还会想起王健当年远赴内蒙古采访的不易。

终于,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

得知这一消息,李秀平发出一声长叹后禁不住再一次泪流满面。她说,面对这个比自己的期待晚了8年的结果,她又一次真切地体味了“迟来的正义”的含义,因为“这让伤害被人为地延长并加深”,所以该写的报道一定要写!

呼格吉勒图被宣判无罪两天后的12月17日,中国网传媒经济频道以《<法律与生活>杂志首个公开报道呼格吉勒图案》为题,转发了《法律与生活》2006年9月下半月报道《呼格吉勒图,又一个聂树斌?》(链接http://media.china.com.cn/cmgc/2014-12-17/351814.html)。

2015年1月下半月,《法律与生活》封面故事栏目重磅新闻隆重推出了《法律与生活》和《法制晚报》记者如何调查并公开报道呼格吉勒图案台前幕后的情况(链接http://www.falvyushenghuo.com/html/2015/yuedu_0116/4526.html)。

正如李秀平在2015年1月下半月《法律与生活》杂志上写的卷首语文章《我们在“法治船头”倾情瞭望》(链接http://www.falvyushenghuo.com/html/2015/yuedu_0116/4524.html)中所说:我们深知,法治新闻记者的“专业”绝不是仅仅指文字表达的内行和法律概念的精确应用,而是在记录当下的同时具有反思过往和展望未来的能力——而且要有勇于“发出警告”的担当精神。

李秀平是鼓励、支持、帮助《法律与生活》记者对那些僵化或野蛮的执法状态“发出警告”的瞭望者和守护者。正因为有这样一位一直立于法治船头并用心守望正义、倾情瞭望未来的总编辑,才会有李久明、呼格吉勒图等冤案报道在《法律与生活》杂志上公诸于世——也如李秀平所言,“发出警告”是为了更好地守望法律赋予公民的生命、健康、尊严、财产权得到最好保障。编辑:张长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