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塌塌、楼脆脆、楼歪歪”已经是网络名词,二零一五年安徽省合肥市(乔治庄园小区)在现楼裂裂。。。。。。
近期,本网接到安徽省合肥市市民李女士来信反映,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号,与安徽万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营销中心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位置在玉兰大道附近(乔治庄园小区),合同约定为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号交付使用,在同年的九月份发现了所购楼房,从一楼至三楼有不同程度裂缝,当时李女士就与售楼处交涉关于楼房裂缝问题,销售方并未对楼房裂缝的问题重视,只是给了简单的维修方案,后来李女士通过建筑领域的专家论证分析,这不是一般的裂缝,这些裂缝会直接导致楼房的使用年限,李女士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多次与销售方交涉,但是销售方只是用搪塞回避态度应付。
为此笔者赶赴合肥进行了实地调研,在李女士的带领下笔者一行观察了她所购置的新房,笔者看到从一楼到三楼都有不同程度的裂缝,李女士在二楼,提了一桶水现场做演示,顺着裂缝灌水、结果水就沿着裂缝渗到一楼。
李女士介绍自己所购买的楼房,是绿地旗下的南山郡项目。资料显示:南山郡项目占地235亩,总建筑面积为16万平方米。现项目名称为绿地乔治庄园。2014年9月,买受人李女士前往房屋处验收房屋,此时发现,自已购买的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当日,李女士立即提出要求万城房产公司修缮房屋,待房屋修缮合格后,再通知购买人交房。但是李女士一直没有收到安徽万城房产公司任何的书面解决方案。
李女士告诉笔者2015年1月1日,再次前往自已购买的房屋处查看房屋维修情况,发现上次验房时要求维修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并未维修,又发现主卧室南北方向有一4.5米长的严重贯通裂缝和三处呈45度状的地面裂缝。2015年1月4日,李女士再次来到万城房产公司协调交房事宜,要求立即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然而,该公司对李女士的合理要求竟然置之不理,也未给予处理意见。
李女士为了证实楼房质量存在质疑,就委托专业验房公司进行质量检测;然而李女士在进房后却大吃一惊!开发商在未经业主同意、且未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的情况下,擅自将出现严重贯通裂缝的地面凿开,用水泥沙浆抹平,企图掩盖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
经检测,李女士发现自已购买的房屋存在以下问题:房内墙体空鼓、地面多处裂纹;一层入户门闭合后晃动间隙大、门锁小保险不能闭合,门外地坪全空鼓,门框有装饰盖,门轴转动有异响。厨房窗闭合不严密,窗框密封胶不完善。卫生间窗推拉不顺畅坐便器排管过短;地下室部分阴阳角不直、不垂直;二层顶棚有渗水痕迹,阳台门下框无防撞块,阳台地坪起砂破裂,卫生间排水立管阻燃圈脱落;三层照明开关合不上,北露台门自动开,南露台门下框无防撞块,窗台南侧墙角不垂直,排水立管应装阻燃圈,地坪开裂等。
在李女士购买房屋的现场,笔者发现,房屋地面多处出现裂纹,有贯穿性直线状裂缝,还有三处呈45度状的地面裂缝。经建筑结构工程师鉴定,贯穿裂缝严重影响结构安全,会直接影响房屋使用寿命,属于严重结构质量事故。
贯穿性地面裂缝和呈45度状的地面裂缝是怎么行成的?合肥市某建设公司工程师杨先生告诉记者:地板开裂形成45度裂纹原因有两种,一是地板拐角处缺少附加筋;二是楼层混凝土施工时吊装物使现浇板面混凝土过早施加施工承载。
对于贯穿性地面裂缝成因,杨工程师说:楼面钢筋绑扎间距过大,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荷载造成贯穿性裂缝,其后果是:对主体结构安全有严重隐患,造成对楼房抗震性不能保证,影响后期房屋的使用寿命。给居住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诚实信用是双方履行合同需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从事商业活动最根本的准则。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质量合格的房屋是房产开发公司之义务,否则,开发公司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屋是人们安身立命之所,老百姓希望买到放心房,最起码要保证质量。房屋质量不过关,直接影响到政府既开发商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但是在现实中,劣质房曾屡有曝光,其中鱼目混珠、以次充好者有之;瞒天过海、变更规划者亦有之;更有甚者,尚未入住楼板已开裂的丑闻。劣质房已令人审丑疲劳,安徽万城房地产把这些劣质房交付购房者入住,不考虑房屋质量,实属令人心寒!!!!本网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