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省国土资源厅出台12条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国土资源行业优势,从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规模、土地整治资金整合、拓展开发耕地收益、放宽临时用地使用限制等方面,进一步支持服务全省脱贫攻坚工作。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用地需求。按照国家部署,每年对国定贫困县下达专项用地计划,专门用于保障扶贫攻坚项目落地。对纳入省直有关部门建设计划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所需用地计划,从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应保尽保。对与扶贫攻坚直接相关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项目,符合省重大项目条件的,优先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不符合省重大项目条件的,在地方安排了省专项用地计划和省下达的用地计划后,确有不够的,由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兜底”保障。
积极落实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支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规划规模,指标异地交易流转购买方,可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增加相应的规划规模,从异地交易流转总费用中核算规划规模指标费用;深化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交易政策措施,积极为扶贫攻坚筹措资金。对贫困县符合条件的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试点指标做到应保尽保;支持赣州争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试点工作。
加强贫困地区地质遗迹和地学旅游资源摸底调查,支持申报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开展地质文化村镇建设。对其申报的地质遗迹保护等地质环境项目予以优先安排,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建设。继续支持贫困地区利用灾毁、废弃园地进行耕地开发,新增加耕地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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