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江苏 > 正文

进一步扩大食品抽检计划切实防控不合格产品风险

时间:2019-07-05 | 作者:未知  | 来源:城乡信息参考 | 点击: 873 次

本报讯(记者秦海峰)日前,记者从山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山西今年将进一步扩大食品抽检计划。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食品抽检计划,结合山西省实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按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六统一原则和四级联动、检管结合的要求,2019年省、市、县三级统筹安排70233批次任务,总体比2018年计划增加22217批次。今年山西省的抽检计划更加突出问题导向,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价性抽检3种抽检的定位更加清晰。

 

今年山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涵盖31个食品大类(含保健食品和食盐)、120个食品品种、219个食品细类,突出对地域特色明显、生产消费量大和既往监管及抽检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类别。

 

此外,山西省将进一步扩大评价性抽检覆盖面和抽检批次,今年省局本级设定评价性抽检范围,从原来的两个市扩大至3个,全年计划开展评价性抽检2340批次。抽检品种主要针对米、面、油等消费量大的加工食品和蔬菜、畜禽肉、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有条件的市(区、县)可根据当地饮食特点,适当开展特色食品抽检,争取更加客观反映被评价食品品种的安全状况。同时,继续加大评价性抽检研究探索力度,争取为明年全面推开试点做好准备工作。已开展的要及时总结经验,省局将组织交流。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强调,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要同时开展现场检查和执法调查,切实防控不合格产品风险。对违法企业要执法必严,严格执行处罚到人。对经营者免予处罚的,必须严格审查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136条的全部条件。同一生产经营企业多批次不合格或同一问题反复发生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同一年度累计3次抽检不合格并受处罚的,应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第134条,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被吊销许可证的,对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严重违法的生产经营者要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移送到位。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责编:李慧    王娜

 

相关资讯

  • 春风行动开门红赴江劳务启新程

    城乡信息参考网: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七),返岗务工人员在哈达铺火车站排队入座。当日,满载60余名务工人员从宕昌出发,奔赴江苏省南通。这是今年春节后宕昌开行的首趟“点对点”一站式务工专列。...[详细]

  • 结束四十载海外漂泊 西周丰邢叔簋重归祖国怀抱

    城乡信息参考网:近日,国家文物局从美国成功追索被盗流失的西周丰邢叔簋。1月28日,文物在专人护送下,搭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986次航班安全运抵北京,结束其40年的海外漂泊历程,重归祖国怀抱。29日,......[详细]

  •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城乡信息参考网:为培养青年学生懂法守法用法的习惯。2023年12月4日,塔里木中学东校区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