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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学前教育法要重点解决哪些问题

时间:2019-08-26 | 作者:未知  | 来源:城乡信息参考 | 点击: 732 次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4日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认为,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规模快速扩大,普及水平稳步提升,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仍然是当前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应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且有质量地发展。(相关报道见A3版)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日前透露,教育部已成立学前教育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学前教育法起草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立法座谈会,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和专题研究,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草案文本。

 

制订学前教育法,实现学前教育的普惠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需要着重解决以下问题。

 

首先是学前教育的定位。我国已经明确将学前教育定位为普惠性教育,2018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已经确定普惠目标,2020年实现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5%,其中普惠园率80%,公办园比例不低于50%。2010年,我国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的比例只有1.3%,经过两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占总经费的比重约为7.21%,但要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和质量,必须进一步加大投入,要求学前教育经费不得低于教育经费的9%,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不得低于财政性教育经费的5%。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数据,2018年我国有56%的幼儿在民办园。因此,发展普惠学前教育就有两个现实选择,一是加强公办园建设;二是扶持民办园,建普惠幼儿园。前述《意见》要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这是提高学前教育普惠率的重要举措,但是,如果不加大投入,民办园办成普惠园后,必然会影响普惠园质量。

 

其次是明确学前教育教师的待遇和地位。教育部部长在去年全国两会人大记者会上说,“目前我们有4600万在园幼儿,缺教师71万,缺保育员是76万。卫计委预测2020年有431万幼儿到达入园年龄,我们就缺29万老师,缺14万保育员。两部分加起来,我们缺100万教师,缺90万保育员,一共190万。”

 

解决这一问题,加强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提高学前教育教师的待遇和地位。我国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待遇,是低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就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民办幼儿园教师每月也就3000多元。这样的待遇是难以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的。所以,学前教育立法应该明确学前教育教师享有和义务教育教师一样的待遇和地位。

 

再次是对0岁至3岁幼托教育明确政府部门的托底责任。目前,我国定义的学前教育,是指3岁至6岁的幼儿园教育,对于0岁至3岁的幼托教育,主要由市场供给。由于没有政府投入或投入很少,幼托市场是比较混乱的。普遍认为,只有明确政府对0岁至3岁幼托教育的托底责任,同时开放市场增加供给,才能让家长选择安全、放心的幼托机构。

 

当然,学前教育立法,还要解决幼儿园的依法规范办园与具体的内容问题,尤其是幼儿园去小学化,但这只针对幼儿园是难以起到治理效果的,还需要制订禁止超前教育法,把所有幼儿园、早教机构,以及中小学校、中小学校外学科培训机构都纳入统一治理。这样,就形成完整、系统的教育法律体系,补上教育依法治理的漏洞。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编:林曦    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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