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等待入境的葛宝伟。 正义网 图
近日,《学思践悟》在论述追逃追赃工作时,指出“办好一个有影响的案件,胜过做千百个人的工作。”这启示我们,事实最有说服力。外逃不是出路、国外亦不是避罪天堂,一个又一个追逃追赃的成功案例,就是震慑、警示腐败分子的一本本活教材。
典型更有说服力,铁的事实扑灭外逃人员的嚣张气焰。“百名红通”中的“二号人物”、“亿元股长”李华波,2011年1月潜逃前曾留书三封,详细讲述自己作案手段,潜逃后又给相关人员打电话,告知自己“搞”了很多钱、现人已在国外。自以为找到“避罪天堂”的李华波,其嚣张近乎挑衅,猖狂令人震惊,社会影响恶劣。然而,在我们党坚定不移惩贪治腐的决心面前,在多部门协同作战形成的强大攻势之下,异国制度不是其护身符,法律上的差异也没能成为其保护伞。2015年5月9日,李华波在经历了资产被冻结、在国外入狱服刑、被取消永久居留权等外逃生活之后,最终被遣返回国。其一时的嚣张,沦为笑柄;短暂的得意,平添镜鉴。事实证明,紧盯重点、突破个案,具有“杀一儆百”的震慑作用。
密织天罗地网,击碎外逃美梦。不管空间距离还是时间长度,都无法影响紧追的重拳。有的外逃人员以为远隔万里,党纪国法“鞭长莫及”,就可以“一跑就了”; 也有的出逃后改头换面、销声匿迹,妄图通过时间将所犯罪行慢慢“洗白”。然而,这一切均是他们的一厢情愿。辽宁省本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案件审理科原科长付耀波、原出纳员张清曌,2014年因贪污公款外逃,先后流窜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格林纳达等国,最终在万里之外的加勒比岛国大山里被我国警方抓获;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原总经理戴学民,15年前潜逃出境,本以为十几年过去早已进入“安全期”,于是“改头换面”持外国护照潜回国内,就此落入法网……事实证明,空间不是问题,时间也不是障碍,在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贪治腐的整体态势下,外逃腐败分子的结局早已注定。
逃无可逃、躲无可躲,认清形势,放弃幻想,自首才是最好的出路。6月22日,潜逃至澳大利亚7年多的福建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原会计唐东玫回国投案自首,至此“百名红通”已有30人到案。值得关注的是,其中15人是经劝返回国自首。数字,显示了“布下天罗地网”的强大震慑力。事实证明,外逃已经是无谓的挣扎,自首才是唯一正途。 安徽省淮南市某开发区原副主任葛宝伟回国自首后回忆说,“在新西兰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只能在租住处开家小超市,全家3口挤在十多平米的小房内,妻子靠拉二胡卖艺换取一些微薄报酬。”同样选择自首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在忏悔录中写道,“我想告诉心里面还存有这样或那样不良想法的人,不能再走外逃这条路了,这是死路一条。”其言切切,闻之足诫,外逃者与其在外漂泊、惶惶不可终日,哪如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
“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惩治腐败,国内雷霆万钧,国外紧追不停,高压态势如山。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最重要的是遏住贪念,即便有种种诱惑,也要坚决守住法纪的底线。否则,就可能堕入无底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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