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 > 正文

治理预付式消费陷阱,盼“法之必行”

时间:2021-06-01 | 作者:未知  | 来源:城乡信息参考 | 点击: 756 次

光明网评论员:治理预付式消费陷阱,盼法之必行

 

【阅读提示】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最高罚三万

 

               光明网评论员:刚办完卡,商家就跑路了,类似这种行业乱象,有办法根治吗?日前,由北京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起草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中的各种常见纠纷场景,均作出了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明确规定。

 

              仔细看此次公布的《条例》,其对预付卡经营中暴露的典型问题及其深层次原因作了充分的调研,对具体监管措施和经营者行为规范的制度设计也作了充分考虑。例如,对最常见的经营者跑路行为,《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应提前30日以各种方式使消费者知悉,并一次性按原渠道返还相应预付费用余额。就算是店家换人,消费者手头没用完的,新下家也要负责接盘

 

                再如,针对一些消费者禁不住销售人员死磨硬泡办了美容卡、健身卡,再想退卡却不容易的情况,《条例》设置7日冷静期,与保险合同类似,消费者在冷静期内可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还有针对预付式经营活动中,办卡缴费概不退还、卡片损毁概不补办、卡片过期视为已消费等霸王条款,《条例》规定可对商家处以3万元行政处罚。

 

               以上这些看似有利于消费者的条款,实际上恰恰表明了预付卡经营活动中消费者所处的不利地位,反衬其维权之艰难。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如2019年北京的浩沙健身陆续撤店,致使数百名消费者和工作人员蒙受损失,还有知名橄榄球培训品牌巨石达阵,英语培训品牌韦博英语、哒哒英语、艾蓓儿英语等,都曾陷入商家人去楼空、消费者维权无门的尴尬境地,有的消费纠纷延宕至今仍然无解。

 

               预付式消费也是消费,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知情权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从本质上说,预付卡消费是消费者购买了商家的服务,只是在交易方式上属于一次性付清,而服务还没有兑现,二者之间有时间差。从法律上说,服务合同订立以提供服务为付费前提,连续性服务虽可提前预付费,但应当有诸多条件限制以确保交易双方的公平。

 

              然而,在现实中消费者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一方,而当商家跑路等不法行为发生后,散在的个体又因维权成本高,往往只能吃哑巴亏。一些无良商家正是吃准了消费者这种心理,将这种卑劣伎俩开发成牟利的商业模式,或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或是反复换马甲行骗。

 

               综上所述,预付式经营活动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之所以成为老大难问题,不是因为其行为违法的认定,而是消费者维权成本太高。廓清预付式消费乱象必须揪住这个牛鼻子,在没有集体诉讼程序的情况下,从源头上规范合同方的责任,保障合同的履行,规范经营行为,限制跑路行为的发生。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治理预付式消费陷阱,监管的关键在于把钱管住。正如有专家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有规定,预付卡未完成的服务,商家要把余额退还给消费者。但如果经营者没钱退款如何解决?如果资金的监管不落到实处,对经营者的约束有限。《条例》中对此采取了分类施策的方法:纳入预付资金存管范围的经营者应在存管银行开立相应账户,并按有关行业预付资金存管规则存管预付资金;未纳入的经营者应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风险储备金、保证保险、行业互保或其他第三方托管等措施保障预付资金安全。

 

(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来源:光明网

 

责编:陈楠      林夏

相关资讯

  • 数字赋能电商下沉 促进城乡消费均衡

    城乡信息参考网: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以及农村互联网、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等是乡村市场活力倍增的基础因素,而电商平台在“下沉”过程中深耕细作,促进农村数字经济新业态形成,助力消费公平实现,则是......[详细]

  • 知假买假能否“退一赔十”?

    城乡信息参考网:知假买假能否“退一赔十”法院判决以“生活消费需要”为限...[详细]

  • 低价套路、增项加价……定制家居行业需健康发展

    城乡信息参考网:生活中,定制家居因其个性化、差异化,且可根据消费者需求量身定制等特点成为许多人在装修房屋时的选择。然而,有消费者反映,定制家居存在低价套路、增项加价、虚报错算、以次充好等问题,让本想“......[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