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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呼唤城乡自建房标准。

时间:2016-10-17 | 作者:未知  | 来源:中国城乡新闻网 | 点击: 1047 次

黄保才

 

1010日,温州鹿城46层农民自建房突发倒塌事故,致22人不幸身亡,悲剧发生,震惊国人。据调查,事故原因系房屋年代久远,地基不牢。倒塌楼房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正是房屋需求迅速增加,建筑业迎来改革开放第一次市场化时期,相关建筑标准和监管法规不健全,农民自建房时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薄弱,且改造不及时,以致埋下隐患、酿成大祸。

 

近年来,我省倒房事故屡见报端。201444日,宁波奉化市一幢居民住宅楼发生部分坍塌;201472日,温州市龙湾区曾发生五层楼房屋坍塌事故,此房此前被确定为b级危房。这些事故表明,不仅农民自建房有此隐忧,城市房屋也存类似问题。

 

房屋是安居之所,不该是埋人之地,地基牢固与否、建筑质量是否过关,应有个强制性的标准,并晓谕千家万户,严格执行。笔者通过百度查阅了相关资料,仅找到2005年我国颁布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近年来作了修订有最新版本。这只是总则,但各地如何因地制宜,制订可操作性强的城乡居民自建房标准,却难觅一二。

 

服一个地方水土的自建房标准,客观上是十分需要的。记得2004年“云娜”台风,刮倒温台许多房屋,事后经媒体调查报道,浙江省委省政府和建设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防台型”民居设计标准,并免费提供居民使用,因而从根本上增强了全省沿海民房,像抗震一样的防御台风能力。时下,全省正在紧锣密鼓,开展危险房屋安全防范和排查工作,对危房“不漏一户”地进行改造。而改造要达到《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至100年”的规定要求,非有设计标准细则,并强制执行不可。


来源:台州日报


责编:三丰  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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