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观察讯:黑龙江省哈尔滨电缆厂车间主任翟国军日前通过网络反映说,2012年9月28日,他正在单位工作时被上海胜华集团员工李保国打成“轻伤、九级残”,至今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犯罪嫌疑人仍逍遥法外。
在一份题为《情况反映和诉求》的反映材料中,翟国军叙述了事情经过:
我叫翟国军,男,1956年4月3日生人,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电缆厂工作,任车间主任。2012年9月28日下午2点左右,我正在单位搬迁现场抑视指挥空中吊车吊物时,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上海胜华集团员工李保国跑到我单位“闲人不得入内”的工作现场,从我身后突然击我,把我击倒在地后连踢带踹,经哈尔滨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九级残”。
案发后我当日及时报警,南岗区哈南派出所民警曹某杰接警不控制凶手,不及时调取录像,使这录像永久损坏。不及时取笔录,四十天取我的第一次笔录。向上级分局法制科报批立案材料时,不报我的真实材料和“轻伤、九级残”的法鉴报告书,还谎称我是案发第二天报案、第二天住院。当时我踝骨被踢折、分离,肿的象大腿根一样粗,我怎么还能不去医院接骨呢?案发当时是单位领导及同志把我送到医院救治。
当我知道曹某杰向上级报材料说谎时,问曹某杰我当日案发当日报案为什么说我是案发第二天报案、第二天住院,曹某杰停顿了一下说:“谁告诉你的?我忘了,我再查一查。”当我问为什么不报我的司法鉴定“轻伤法鉴”时,曹某杰对我说:“法鉴没用。”如此,什么重要材料都不上报,法制科怎么能知道真实情况呢?怎么能立案呢?分局没批立案,曹某杰对我说:“不是我不立案。我想立案,是上级不给立案我没办法。”当我把案件控告到南岗区检察院时,检察院调案卷,其又再一次隐瞒我的“司法鉴定报告”及我的笔录,还向检察机关称没取我的笔录。检察院问曹某杰没取笔录为什么给下不立案书。经检察院识破,其又第二次取我的笔录又拖了四十天才把笔录送到检察院。
在检察院让重新侦查案件过程中,民警一次次的取我被害人笔录来拖延办案时间,几次笔录仍然不合民警及副所长高某的要求,高某让我改笔录,让我说记错了,说“不改笔录还是不给你立案”。高某看我不听从他的,就抢过我手中的片子(此时我不能走路,坐在轮椅上),往我的脑袋上抽打说:“你是葫芦籽脑袋,你主任怎么当的?打折你八根骨头别怨人家,谁让你家不会打官司,有理的官司打没了。”高某又往我手机打电话让我改笔录,还对我及我的家属说“司法鉴定没用”,没用我要复印要了几次为什么就是不给我呢?案发一年之内,找各种理由拖办案件不抓凶手,一年以后又以犯罪嫌疑人有病为由还不抓他。多次承诺抓人,可是直到现在,凶手把我好好的人打成残疾连最起码的行政拘留都没有受到。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几位同志及领导找他不给看病,气焰嚣张地说让我死了才好呢,我手术躺在床上时,还找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到医院威胁吼吓我。至今不给拿一分钱的医疗费用,还扬言钱给公安机关也不给我家看病,公安机关他家能摆平。
2014年4月21日,在凯迪社区,网友“黑龙腾空”以《请问人民警察的职责呢?派出所是这样办案的》为题,对此事予以披露,点击量达到2806次。最近我打了12389省举报平台,反映办案民警涉嫌违规、违纪办案的事实,更为蹊跷的是市监察室的人和省举报平台的人说,我的案子在网上显示已经结案了,是谁给我结的案呢?连我当事人都不知道结案的事,怎么结的案呢?“希望尽快把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不要以其有病为名继续袒护。我这么结实的人都能把我的踝骨踢骨折,把我的眼镜打飞,把我的眼脸打肿胀充血,他有啥病?”翟国军说。(来源:中新在线 作者:刘廷 晓莉)
相关链接:
请问人民警察的职责呢?派出所是这样办案的
来源:凯迪社区—律师之窗
链接: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10005218&boardid=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