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相关内容信息由举报人梁炳赞本人提供,联系方式:13929565619
2017年2月份,一份实名举报信提交给了广州市纪委、监察局,而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将实名举报信转交给广州市海珠区纪委进行处理,内容举报华洲街道办原街道书记卢兆华,原副书记兼主任郭德贵推卸责任陷害下属,出具相关假证明等问题,2017年4月份,该事件引起了网络媒体舆论!
(广州市纪委信访转办函)
我们了解到,实名举报信的举报人梁某,曾是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的科员,曾经因收受他人好处费和礼金,被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将其逮捕并起诉、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根据上述情况说明将其定罪判刑一年半!这样的形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但是内容问题出现在《情况说明》一书中,根据提供的信息发现,梁某一直是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执法队科员,为何出现2012年3月,“负责各片区拆违控违工作”等关键词?而据了解2012年负责华洲街各片区拆违控违工作是刘紫英同志(附件1和附件2)。正是因为这张冠李戴的虚假证明成为了梁某背负腐败的黑锅!
为了逃避责任,推卸责任给下属,这是目前中国基层反腐体质的反思,有相关网友称:这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游戏罢了!
梁某称,从2017年2月份开始,直到12月份,实名举报一直没有相关部门调查和打电话咨询!
反腐无禁区,更何况举报人实名举报,从未放弃,从区纪委、市级纪委、省级纪委层层申报,却一直无人受理,敢问实名举报到底是走个过场还是伸张正义的噱头?
相关文件证明:
附件1: 2013年5月海珠全区属单位参与投票评选时都清楚知道刘紫英同志是华洲街执法队负责人,2011年11月至评选时已负责街各片区拆违控违工作1年多。
2、 2013年4月全国多家大型媒体报道刘紫英同志为执法队长,负责华洲街各片区拆违控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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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工作委员会近2012年那一年半载的华洲党发一般通知对人员的任职情况
6、法院判决显示中共华洲街道工作委员会提交虚假情况说明的具体内容
疑问:为何一个普通的科员能掌控“负责各个片区拆违控违工作”?不是相关负责人或者中队领导,那到底是什么样的科员才能有如此大的权利我们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