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观察据法治周末报河北霸州 讯: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刚过早8点,苏晨晖就赶往市长办公室。
2011年之前,苏晨晖曾任河北霸州市供销社副主任,现在的职务是霸州市外贸总公司副总经理,副科级公务员,但他每天忙活的工作却与其身份完全不符
——“我最核心的日常工作是要账,向市政府要账。”苏晨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作为一名副科级干部,苏晨晖找市政府要什么账?
“我是真没法了。因为当年供销社主任‘授权’我这个副主任‘全权代理’生产资料公司32.849亩土地涉及的资金拆借、债权债务纠纷、他项权利解除和拆迁、诉讼等诸多事项,几乎所有借款都经过我的手,政府不还钱,出借人追着我讨要,我解释没人听,甚至要到法院起诉我,我只能找政府要。我都觉得自己的生命在一天天毫无意义地耗费,想躲又躲不掉。”苏晨晖不断地向法治周末记者诉苦。
市长表态很明确,土地拍卖后款项直接返给出资人.
上世纪八十年代,霸州市(当时称霸县)供销社和霸州镇东一街互换土地5.58亩,另外又征用东一街土地27.269亩,合计32.849亩,建设了下属集体企业——生产资料公司。
1997年,霸州市供销社生产资料公司因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无力偿还霸州市农行贷款及利息,供销社和农行签定抵债协议书,将32.849亩土地(霸国有[1988]字第0370号)的土地证和247号房产证移交霸州农行,抵顶了供销社部分债务,该土地及房产权归农行,但霸州农行未办理变更权属手续。
2000年,霸州农行将0370号土地及地上物所有权以1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霸州市一家建筑公司。之后,东一街部分村民到此地块上开门市办工厂,致使建筑公司不能进场。后建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廊坊市中级法院2003年判决将地产退还农行,为此农行形成不良资产,挂账损失253.7万元。
为盘活资产,核销损失,霸州农行提出由供销社给付农行253.7万元挂账损失款,该宗地产交还给霸州供销社处置或利用开发。农行意见经上级批准之后,供销社开始酝酿与开发企业联系开发事宜。
为实现开发目的,2007年,供销社与东一街村委会、霸州市煎茶铺顺乐土方挖掘服务队(以下简称顺乐服务队)签订借款协议,供销社向顺乐服务队借款253.7万元用于支付农行补偿款,重新取得了原生产资料公司地产产权。
但霸州供销社的开发预想却因借款到期后无力偿还而搁浅。2008年1月,供销社与顺乐服务队签订土地抵债协议书,将该地产抵给顺乐服务队,由供销社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此后,顺乐服务队法定代表人崔顺乐和廊坊市昶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昶友公司)签订协议,决定将该土地转让给昶友公司。
据悉,为给昶友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供销社向霸州市政府请示,时任霸州市长王凯军表示:通过招拍挂程序全款全额入库,扣除政府收益10%、廉租房基金10%、农业开发基金11.1866万元、出让业务费2%,其余款项全部直接返给出资人,银行债务和拆迁费用全部由出资人自行支付,盈亏自负,超支不补。
“本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原供销社的土地改变用途,可以走协议出让方式,用地单位缴纳土地出让金,原土地就可转为出让土地。但既然县领导对招拍挂后的土地收益作出了明确答复,走程序就走程序吧,可没想到,政府收了钱就变了脸。”几年前退休在家的霸州市供销社原副主任李士杰证实了苏晨晖的说法。
事情后来的发展,让人始料未及。
收了钱就变脸
土地招拍挂收入进了市财政
据记者了解,2009年7月,霸州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与霸州市供销社作为甲乙双方签订了《霸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协议》。
记者注意到,该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保证交付地块权属清楚无争议,其内部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负责在土地挂牌前将该宗土地上的他项权利人的他项权利解除,保证不影响今后甲方对该宗地的处置,否则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土地使用证、土地储备申请书、法人资格证明及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双方到场认定做到完整交接后,此地块归政府储备中心所有。而实际上,涉及该地块的债权债务纠纷自始至终没有解决。
蔡长武是霸州市霸州镇居民,他告诉记者,0370号土地拆迁时,他价值30万元的生产车间及设备被拆掉,造成直接损失超过30万元,但霸州市供销社一直没有给付其拆迁损失费;蔡长武只是众多主张补偿拆迁损失的当事人之一。
在2012年12月10日霸州市供销社给霸州市委《关于出让原生产公司土地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开支及欠款进行核实的报告》中称:根据市领导的指示,霸州市供销社组成了由财务审计科、纪检监察科和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的核查小组,就生产公司土地出让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开支及欠款与有关经办人、债权人进行了核实,共涉及包括给付土方补偿款、拆迁补偿款、小额贷款、拆迁损失补偿款、清场费、个人借款等在内的各项开支及欠款1083万余元(不含利息)。
河北省政府法制办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无偿收回供销合作社划拨土地的情形只有两种:一是供销合作社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二是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要求,收回划拨土地。而霸州供销社的土地显然不属于被无偿收回的情形。
“正是由于土地带来的高收益,致使一些地方政府违反上述规定,以各种名义,任意无偿收回供销合作社拥有的划拨土地。”上述工作人员坦言。
2010年2月,廊坊公正拍卖有限公司受霸州市国土局委托发出拍卖须知。就在2010年3月4日上午公开拍卖前,苏晨晖受霸州市供销社委派找到拍卖公司负责人周某,提出0370号土地有严重瑕疵,供销社与土地局并未交接土地和房屋,请求终止拍卖,但被拒绝。当日,霸州盛达公司以1900万元拍得0370号土地使用权。
按程序办的事成了堵心事、历经四任市长均未解决!
苏晨晖说,自从2010年4月0370号土地拍卖款1900万元和契税76万元入库霸州市财政局后,他便一趟趟找市长、找市委书记,希望早日解决这一问题,但从在供销社当副主任找到2011年后被任命为外贸总公司副总经理,5年过去了,原来认为不难解决的“按程序办手续的事”变成了麻烦事、堵心事。
他告诉记者,2010年4月土地拍卖后,他找到时任霸州市长王凯军,王凯军委派常务副市长赵普协调解决,但未果,2010年8月30日,苏晨晖和供销社主任李广臣带着请求财政局拨付款项的请示再次找到市长王凯军,王凯军给财政局局长韩清华打电话,让其拨付。李广臣和苏晨晖找到韩,韩要他们下午带会计来拨,可下午又变卦了。
2012年11月前,0370号土地涉及的多名垫资人几次进京反映霸州市政府欠账不还,时任霸州市委书记杨杰委派专人找上访人谈话,上访人被告知:“快了两星期,慢了一个月,本息一分不少全给出资人,政府1900万元卖地款全部拿出来,也不剩钱也不搭钱,不要再去北京告状了。”
其后,霸州市供销社经过找出资人核实,向霸州市委提交了《关于在出让原生产公司土地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开支及欠款进行核实的报告》,杨杰2013年1月22日批示:“请齐书记(主管纪检的副书记齐德旺——记者注)阅,由市纪委牵头,审计局、国资办参加,对有关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苏晨晖告诉记者,齐德旺后来找了时任市长邳振一,邳振一表示“政府现在没钱还账”。
2013年12月25日,又一任霸州市长赵普(此前任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会后形成的第27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在议定事项中称:“会议就供销社生产公司处置过程中因借、欠款形成的经济纠纷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认为,此问题错综复杂,必须尽快加以解决。会议议定: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由纪委牵头,公、检、法、供销社、财政局、审计局抽调专门人员全程参与,调查核实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调查结束后将结果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
但转眼又一年过去了,到2014年12月底,霸州市已先后换了三任市长、两任书记,还是没有任何结果。
是什么原因致使霸州市政府一直欠账不还?2013年霸州市第27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所议定的“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究竟落实了没有?涉及供销社生产公司的经济纠纷究竟如何错综复杂,以至于久拖不决,长期无果?2014年岁末,法治周末记者赶到霸州,试图联系采访霸州市政府有关领导。霸州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可留下采访提纲和联系方式,待其向有关领导请示后再答复记者。
2015年春节前夕,霸州市委宣传部文字回复法治周末记者,回复介绍:2013年12月25日,霸州市长赵普召开了专题会议,就霸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生产公司土地处置过程中因借、欠款形成的经济纠纷问题,研究决定,由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子儒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德清(现任副书记)、副市长王艳霞任副组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供销社、财政局、审计局抽调专门人员为组员,对该问题进行调查。
回复称:霸州市审计局、霸州市财政局调查期间,霸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子儒就该问题召开了三次调度会,于2014年1月17日,霸州市审计局、霸州市财政局就该问题出具了审计报告。经审计调查现可以认定的收支有5笔,无法认定的有14笔,涉及金额900多万元。由于该事件错综复杂,一些债务关系缺乏有效依据,目前,正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牵头,组织供销社、公安、法院、审计、财政等部门逐笔款项进行核实。日前,市长赵普亲自接待了苏晨晖及部分当事人,通报了事件进展,并明确表示债务核清后,将尽快依法依规组织还款事宜,并将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核实情况。
霸州市委市政府如此重视,这一政府欠账纠纷似乎有了解决的希望;但春节之后不久,苏晨晖又得到了一个不妙的消息:霸州书记、市长都换了。
今年4月,苏晨晖去找新来的市长房欣,被工作人员告知,先递交文字材料再说。“这意味着之前的一切又要重来”苏晨晖对此很无奈!至此,霸州市政府欠账一事已历经四任市长三任书记而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