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广网北京6月11日消息 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16类食品共490批次样品进行抽检,其中合格样品481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舒兰市金亿佳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珲春市火炬食品厂生产的牛板筋(55g/袋、京子及图形商标),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70000,290000,260000,270000,260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CFU/g。
菌落总数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其卫生质量的,直接关系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人如果进食菌落总数超标的食品,容易引起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二)通化市欣明达商贸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通化市欣明达商贸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生产的胡罗卜面(计量称重),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检出值为0.31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防腐保鲜剂,对酵母、霉菌和许多真菌都具有抑制作用。如果食品中添加的山梨酸超标严重,长期服用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肝脏的健康。
(三)通化市欣明达商贸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通化市欣明达商贸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生产的菠菜面(计量称重),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检出值为0.41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四)长春满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市伊佰多食品厂生产的精肉腊肠(200g/袋、图形商标),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5000,41000,60000,17000,89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CFU/g。
(五)珲春市佳乐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苏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麻辣花生(118克/袋、苏妹及图形商标),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59g/100g,标准规定为≤0.50g/100g。
长期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物可能破坏细胞膜结构,导致胃癌、肝癌、动脉硬化、心肌梗塞、脱发和体重减轻等。
(六)宏达商贸城洪明酒水专柜销售的标称吉林省相伯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榆江醇红高粱酒(1L/桶、榆江醇商标),酒精度检出值为37.9%vol,标准规定为41.0-43.0%vol。
酒精度是白酒的主要理化指标,能综合反映企业的生产水平,若酒精度含量不达标将直接影响白酒的品质和香型。酒精度偏高或偏低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另一方面,一些小型白酒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赚取更大利润,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
(七)辽源市凯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辽源市凯玛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荞麦冷面(计量称重),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359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八)辽源市凯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辽源市凯玛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面条(计量称重),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399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九)梅河口市中帝蛋糕店销售的标称梅河口市中帝蛋糕店生产的椰子圈(饼干、散装),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766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告知并通报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吉林、通化、辽源、梅河口、珲春、舒兰市(县)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来源:央广网
责编:李丹 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