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记者从宁夏发展改革委获悉,为推动宁夏贫困地区企业用电成本下降,切实把自治区降低企业成本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拟对宁夏贫困地区46家中小工业企业实施0.05元/千瓦时电价补贴。
这46家企业所在地为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等贫困县区。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此前下发的申报通知,对享受电价补贴的企业项目在产业政策、环保法规、能耗标准等方面提出限定条件,明确铁合金、电石、烧碱、电解铝等8个行业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不得享受电价补贴;申报企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做到达标排放;不得申报中央和自治区环保巡视整改尚未达标的项目;须符合自治区有关能耗的限额标准。同时,享受电价补贴的企业或扶贫车间应满足用工人数在50人以上、本地职工不少于80%的条件,具备明显的就业扶贫带动效应。
本次电价补贴执行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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