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江苏 > 正文

跨省倾倒固体废物7000多吨

时间:2019-12-09 | 作者:未知  | 来源:城乡信息参考 | 点击: 873 次

跨省倾倒固体废物7000多吨

芜湖三山:依法追究13名被告人(单位)刑事民事责任

 

安徽、浙江两省有关人员相互勾结,将浙江有关企业的有毒有害工业垃圾倾倒在安徽省芜湖市境内,严重污染当地环境。124日,这起被称为长江安徽段跨省非法倾倒固体废物“1·29”污染环境案,经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检察院提起诉讼,三山区法院一审判决追究11名被告人和2个被告单位的刑事责任,同时,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出一审判决。

 

20174月至20182月,曹某、胡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赴浙江嘉兴、杭州等地联系收集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并在安徽芜湖寻找倾倒地点,将含有有害物质的固体废物运输到芜湖予以非法倾倒。经查明,非法处置的固体废物总量达7164余吨,造成公私财产损失425万余元。胡某另外还存在伙同他人倾倒污泥污染环境的事实。

 

法院分别判处浙江两公司罚金400万元、700万元;判处曹某、胡某等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一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同时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法院认为,两被告单位以及曹某、胡某等7名被告人(另外4名被告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非法处置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损害及公私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此外,13名被告人(单位)的侵权行为均应通过公开道歉以取得社会公众的谅解。

 

据此,法院判令曹某、胡某连带赔偿因非法处置7164余吨固体废物产生的公私财产损失及鉴定费共计510万余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15万余元,判令两被告单位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5名被告在自己造成的损害后果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同时判决上述13名被告人(单位)就污染环境行为在安徽省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记者 吴贻伙)


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李丹    王锐

 

相关资讯

  • 春风行动开门红赴江劳务启新程

    城乡信息参考网: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七),返岗务工人员在哈达铺火车站排队入座。当日,满载60余名务工人员从宕昌出发,奔赴江苏省南通。这是今年春节后宕昌开行的首趟“点对点”一站式务工专列。...[详细]

  • 结束四十载海外漂泊 西周丰邢叔簋重归祖国怀抱

    城乡信息参考网:近日,国家文物局从美国成功追索被盗流失的西周丰邢叔簋。1月28日,文物在专人护送下,搭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986次航班安全运抵北京,结束其40年的海外漂泊历程,重归祖国怀抱。29日,......[详细]

  •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城乡信息参考网:为培养青年学生懂法守法用法的习惯。2023年12月4日,塔里木中学东校区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