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各单位:
《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8日
实施新一轮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按照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的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七彩云南、宜居胜境、美丽家园”为主题,以城乡规划为引领,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并重、属地管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在城市全面实施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绿化面积的“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在农村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着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特色风貌,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家园,让人民生活更健康、更美好。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城市“四治”行动
1.治乱——治理市容环境乱象。按照“健全机制、集中整治,条块结合、辖区负责,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依法治理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吐乱扔、乱排乱倒、乱搭乱建等多年来积攒的城市乱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16年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市容环境乱象整治工作;2018年市容环境明显好转;2020年有关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2.治脏——治理重点区域脏迹。全面开展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公共厕所、饮食摊点、集贸市场、街巷院落、河道沟渠、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创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城市环境。2016年全面启动城市治脏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2018年进行巩固提升。
3.治污——治理城市环境污染。以控制机动车污染和扬尘污染为重点,加强城市大气污染治理;以黑臭水体整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铁路、汽车客运站点污水治理为重点,加强城市水污染治理;以严格用地准入和减少生活垃圾污染为重点,加强城市土壤污染治理;以严控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商业及社会活动噪声为重点,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2016年制订实施方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行试点示范工作;2017年推行城市道路人工保洁与机械化清扫相结合等低尘作业方式,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7%,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铁路、汽车客运站点污水处理率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达30%、70%、100%;2020年实现变扫为吸目标城市(县城)达50%,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9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黑臭水体彻底消除,噪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
4.治堵——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着力整治城市交通拥堵,加强动静态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加强车辆分流和交通疏导,综合治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对电动摩托车、老年人代步车等无证照非机动车辆的管理。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打通“丁字路、断头路”等城市交通梗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加强停车场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制定车位配建标准,盘活单位、小区、道路、公共区域等可利用的存量停车资源。
(二)加快实施城市“三改”工程
1.改造旧住宅区。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大城市供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网络、市政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建设。采取提升绿化景观、改造建筑立面、推进节能改造、实施规范管理等方式,对符合拆迁条件的旧住宅区进行改造。2016年全面启动;2018年完成改造任务的90%;2020年全部完成。
2.改造旧厂区。结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需要改变用途的旧厂区,以及土地利用效率低、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工业厂房,采取集中拆除、腾笼盘活、关停收回等方式进行整治,可引进高端服务业和新型商业企业,或改建为公园绿地。2016年全面启动;2018年完成规划任务的80%;2020年全部完成。
3.改造城中村。在保护好古建筑、历史街区和特色风格建筑的基础上,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旧城区改造和城镇棚户区改造,对具备拆迁条件的城中村进行拆除改造,对不具备拆迁条件的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村庄进行环境整治。2016年全面启动;2018年完成改造任务的80%;2020年全部完成。
(三)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目标,采取分时、分区、分类、分期的方式,抓重点,“下猛药”,依法整治未经规划建设许可,未批先建、批后加建以及侵占道路、河道、绿地、广场等“占天占地”“长高长胖”的违法违规建筑,坚决治理“握手楼”“阴沟楼”“花脸楼”等乱象,坚决拆除临街私搭乱建的违法违规建筑。2016年完成城市规划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等区域内违法违规建筑调查摸底,制订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严控违法违规建筑增量;2017-2019年,逐步处理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存量;2020年进行治理收尾,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因地制宜利用城市空间开展增绿、建绿工程,加强面山绿化,推广立体绿化,广泛种植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植物,提升绿化品质和景观水平。保护好城市的山水林田湖等生态细胞,大幅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建成区绿地率、绿视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016年完成全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或修订,楚雄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曲靖市、双柏县、弥勒市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7年临沧市国家森林城市通过验收,腾冲市、楚雄市、大理市、景洪市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8年昭通市、保山市、泸水市、香格里拉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宣威市、个旧市、蒙自市、文山市、瑞丽市、临沧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20年昭通市、楚雄市、保山市、香格里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下一页 末页
(原标题: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
责编:张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