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族广播网锦州8月17日消息(记者徐志强)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第5号令)正式施行。为认真贯彻此项规定,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多举并措,广泛宣传。近日,凌河大队深入辖区高层民用建筑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开出全市首张电动车违停罚单。
在此前的多次检查中,大队监督员发现辖区各住宅小区均存在电动自行车楼道内违规停放、充电问题。8月9日下午,大队监督员随机抽查高层住宅时发现,曾多次进行告诫的某高层住宅楼道内仍然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情况,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七款之规定,大队监督员对拒不整改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当事人,处以500元行政处罚,联合物业工作人员将违停车辆挪至规定停放区,并对小区业主开展科普宣传。
此次检查,市电视台全程进行了跟踪报道,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锦州支队将持续向社会宣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针对高层建筑停放电动自行车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对屡教不改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处罚,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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