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昌俊
湖南男子向某求子心切,与湖南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股东签订了一份“选性别、包成功”的“代孕服务”协议,总价款76万元,协议承诺“包生健康男孩”。男婴出生后身患系列疾病,向某随后起诉要求法院确认上述协议无效,并要求协议乙方返还其已支付的52万元服务费,同时赔偿其损失20万元。近日,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并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上述“代孕服务”协议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认定协议无效。
类似由代孕引发的纠纷,并不鲜见。如就在上个月,媒体还报道了“江苏一女子花39万元找人代孕,起诉代孕公司要求退款”的案例。而去年,有媒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代孕”为关键词,检索到共计415份法律文书,时间跨度从2012年至2020年。在这415份法律文书中,财产纠纷和抚养纠纷居多,其次是经济合同类纠纷。就这次的案例来看,法院的判决结果,契合了社会主流价值对于代孕的认知,也可谓是对“禁止代孕”的法律立场的重申,同时也警示代孕可能存在的风险。
不过,这类纠纷也提醒,对于非法代孕的治理还需要更进一步。众所周知,“代孕”不仅与公序良俗存在抵牾,也明显违规。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都明确禁止相关医疗机构和技术人员实施代孕。去年4月发布的《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也指出,严厉打击代孕等违法行为。但是,时常出现的代孕纠纷以及屡被曝光的代孕黑产都说明,虽然代孕是被明令禁止的,但其依然以“灰色”的方式在进行。
其原因,除了社会观念因素,也与相关法律规制仍不完善直接相关。要知道,我国直接禁止代孕的仅是上述原卫生部出台的部门规章,其权威性、震慑力,都明显不足。像目前的一些代孕服务纠纷即便进入司法层面,也多只是限定在民事纠纷的范畴,这本身就说明了不少问题。这样一种局面,既给代孕灰色产业留下了缝隙,也实际影响到了一些家庭的选择。因此,有人大代表就呼吁,应将组织、中介非法代孕行为归于刑事犯罪。由此可见,“代孕非法”这个价值基点要得到有效维护,还需要在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
当然,目前这一局面,或也与代孕是否应该完全被禁止仍存在争议不无关系。近两年,某女明星的“代孕弃养”风波曾引发了对于代孕是否可以合法化的新一轮讨论,也有人大代表建议“有条件允许合法代孕”,“代孕行为可进行许可证管理”。再加之,2015年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禁止代孕”相关条款,也一度引发了社会对于代孕政策变化的猜想。
就目前来看,“代孕非法”的国家立场依然是非常明确的。但是,由非法代孕引发的各类纠纷,及其产生的社会、道德、伦理争议都表明,对代孕的法律规制仍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否则,就将形成破窗效应,带来诸多的连锁反应。当然,代孕涉及法律、伦理、社会问题,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在任何国家都不是一个简单议题。对此,也不妨进一步推动社会讨论,拿出更完善和周全的方案。(朱昌俊)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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