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新闻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记者 李瓅)记者从今天(月12日)下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了解到,西安市决定从今年10月1号起,再次提高西安市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在的565元/人•月,提高到59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在的3200元/人•年,提高到3600元/人•年。根据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扎实做好调查摸底、资格审核等各项组织工作,做到精准核定、精准发放,坚决杜绝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现象,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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