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21日国务院派出的8个督察组陆续回京后,每个督察组的报告已经在撰写当中,不日即将上交国务院。
一位熟悉情况的人士表示,从督察结果来看,各地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取得了初步的调控效果,但是各地房地产调控当中依然存在比较多的问题,房价上涨势头依然严峻。
由于即将到楼市旺销的“五一”,中央已经储备了相应的调控政策,加之督察组的调研报告上交,“五一”左右,或将有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
督察收尾
上述熟悉情况人士介绍说,每个房地产督察组由7-8个人组成,每个组由1-2个人负责撰写调研报告,其他参与的成员也需要将感受和建议写出来,交给小组报告撰写人。
督察报告内容外界还不得而知。不过据记者了解,由于这次房地产督察规格很高,很多督察组的报告措辞都比较严厉。
对于房地产调控的基本形势判断,多数督察组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然需要深化。尤其是一季度宏观经济运行形势稳定,给了房地产调控继续深入的机会。
安徽省住建厅一位人士介绍说,国务院督察组要求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带队的督察组在甘肃督察时,也对此问题进行了强调。
据悉,安徽省日前印发了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准备年内实现安徽省市县三级联网,并逐步实现与公安、民政、金融等部门相关信息系统联网,实现信息共享。
上述安徽省住建厅人士表示,该系统将为政府提高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提供基础信息和决策依据。
安徽省大力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并非个案。记者了解到,住建部要求,全国36个重点城市要在2011年下半年实现与住建部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而其他省市县三级联网工作,最晚要在2012年中期实现。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一位专家指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不仅为房地产调控提供数据参考,更是为限购
政策向更广、更深范围推广提供了基础。
对于海口市向国务院递交放宽限购政策执行的建议问题,上述熟悉情况人士强调,限购政策是这次房地产督察当中的重点问题,目前不具有放宽的条件。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曹建海也表示,海口市申请放宽限购政策,不具有可信的理由,其他城市也有各种各样的国家级规划扶植,也可以申请放宽。
“五一”窗口
上述熟悉情况人士表示,国务院督察组此次大力度督察,可能会出台相应政策以策应这次威慑性督察。
观察2007年和2010年两次房地产调控可发现,“五一”和“十一”都是调控政策容易发出的时机。
对于今年的“五一”,上述熟悉情况人士表示,有几个因素将催生新调控政策:其一是房地产督察组调研报告上交,国务院将依据调研内容作出新动作;其二是国务院此前已经储备了相应的调控政策;其三是主要城市的房屋交易量在4月中旬又出现反弹。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监测数据,4月18-24日期间,重点监测的35个城市中,有21个城市交易量上涨,13个城市的房屋交易量环比涨幅在13%以上。徐州、扬州、合肥和杭州的房屋交易量环比上涨超过90%。
中国指数研究院一位分析师指出,上述35个城市的房屋交易量大规模上升,是建立在价格稳定基础上的,大部分城市没有出现价格大幅度下降情况。
北京大岳咨询公司总监李伟对此表示,自本轮房地产调控开始以来,持续1年时间,主要城市房价并未松动,是中央出台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另一个理由。
李伟表示,房价松动的前提是紧缩性货币政策发挥作用,开发商出现资金链问题,以及物价上涨得到遏制。而2011年一季度CPI位于5%左右,二季度依然预测为5%左右,全年预计CPI将在4-4.5%之间。
上述熟悉情况人士表示,综合上述各种因素,今年“五一”期间有望出台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
对于可能出台的政策的内容,上述熟悉情况人士预测,包括加强限购政策执行力度,加强地方政府维护房价调控目标的考核,进一步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等。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在房地产督察中表示,房地产调控任务很艰巨,但是中央态度十分坚定,希望地方政府不要抱任何幻想,坚决落实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
4月10日至4月21日,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对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等16个省(区、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了督查。目前,督查组已先后返京。
在督查期间,各督查组除听取省(区、市)人民政府及部分城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外,还分别召开了基层干部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广泛倾听社会各界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了解实情。在商品住房建设项目现场,督查组实地了解了商品住房的销售情况和价格变动情况;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督查组实地查看了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小区,督查组与住户交谈、与管理人员沟通,了解配置、运营和退出等管理情况;在房地产登记、交易纳税和住房贷款申请、办理现场,督查组了解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执行情况,调阅了部分商业银行房贷业务操作规程,抽查了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审查了部分营业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征收档案。
从督查情况看,16省(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执行中央调控政策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亲自部署,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为发展和改善民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从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增加供给、引导需求、加强监管等方面入手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目前,16省(区、市)均已出台本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的相关文件,并建立健全了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约谈问责机制;所有设区市和县级市已制定本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分别制定了住房限购措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已分解下达,资金筹集、用地供应及项目前期准备等正在稳步推进;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税收政策执行较为严格;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高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做到了“应保尽保”;加强舆论引导,及时解读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从近期市场运行情况看,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得到遏制,各地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和二手住房成交量环比总体回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和二手住房销售价格总体趋稳,房地产市场调控初显成效。
在督查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本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较为宽松,与人民群众的预期还有一定距离;一些地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尚未足额筹措到位;个别城市配套政策措施不够坚决有力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已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城市人民政府提出明确整改意见。目前,有的问题已整改完毕,有的问题正在抓紧整改。
对于未列入此次督查范围的其他省(区、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的情况,国务院已要求这些地方开展自查并于近期上报自查情况。根据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将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继续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