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信息参考网贵州讯(罗洪恩、张爱国)为全面摸清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日前,镇宁自治县制定了《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止,为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立专项档案,通过采取明确建档立卡对象、规范档案信息采集内容、统一档案采集方法等举措,细化步骤措施,倒排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档案信息采集工作有序开展进。
在明确建档立卡对象上,《方案》明确了此次档案信息采集将覆盖三大类12种人群分别为,一是退役军官、退役士兵、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老复员军人、无军籍离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二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三是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在规范档案信息采集内容上,《方案》规定了归档内容主要包括:建档立卡对象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同时,《方案》还要求退役军人或其他优抚对象申报建档立卡时应携带并主动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证件或材料原件。
在统一档案采集方法上,《方案》明确了,一是在档案信息采集方式方面,坚持属地管理,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在各乡镇(街道)设置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采集;二是在采集地点方面,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
以开展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工作为契机,下步,镇宁自治县将分批次分阶段推进退役军人档案信息录入电子档案库,力争到2019年初,实现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档案信息数据100%编号归档入库,实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同时,该县还将充分发挥档案的精准聚焦作用,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就业、技能培训、优待抚恤和家属帮扶等工作,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措施,并为建档立卡退役军人统一发放、悬挂光荣匾,切实维护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增强军人的荣誉感,让军人受到社会的尊崇,在全县上下营造从军、拥军、爱军的良好氛围。
(供稿单位:贵州省安顺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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