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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三七粉成神药”,如何炼成?
背景:据新京报报道,北京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将一种“三七粉”包装成能治17种病的“神药”,向全国各地的老人推销。这种“七根草牌三七茎葛根超细粉”仅是三七茎叶提取物,并非真正的三七根须粉,在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上,它是一种代用茶,名列食品条目。
新京报发表西坡的观点:看这伙人的行骗套路,他们会说一瓶“七根草牌三七茎葛根超细粉”原价为1192元,现在买四瓶才365元,如果再加一块钱还可以赠送一瓶体验装。这就是拿准了老年人爱占便宜的心理。而整个行骗流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无疑是在电视台打广告。他们还摸索出了营销规律,“上个月是某某卫视,现在在另一家卫视播,不能总在一个台投广告。”公司负责人之一的孙主管表示,每天广告时段播放完后,会有300到500位老人致电咨询。获客效率不可谓不高。电视是一种单向灌输的媒介,有利于洗脑式广告发挥作用。而且老年人普遍对电视的权威性抱有无条件的信任,“电视还能骗人?”不仅要关心老人为什么容易轻信电视,更要追问电视台为什么要做骗子的帮凶。多少年来,电视上的假药广告备受批评,不少“神药”“神医”也被揭了画皮。但是假药厂商和电视台这对“黄金搭档”经历风风雨雨,依旧难舍难分。就拿这个“三七粉”来说,即便真正的三七粉也只有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的功效。很多时候,不是骗子的套路有多高明,而是骗子善于建立“利益共同体”。12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从严审查包括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广告。明确“三品一械”广告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和证明。希望这一次能够彻底斩断“神药”与电视台的“你侬我侬”。
小蒋随想:在电视上做广告必须合法、依规。就保健品而言,不得宣传所谓的“疗效”,不能暗示有“医治”作用,早就在相关规范中写得明明白白,电视台怎么可能不知道?保健品尚且要遵循上述广告规范,食品更没有理由被宣传成“神药”。如果电视台明知故犯,将保健品乃至食品广而告之成“能治各种病”,无疑是利欲熏心下,甘当骗子忽悠人的帮凶。再看行骗者,在各电视台投广告“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恐怕有两层如意算盘。一方面,彷佛多个电视台都在“推荐”其产品,试图让观众更相信其产品“很神”。另一方面,估计也有躲避查处的考虑。这对涉事电视台和骗子,似乎是双赢,吃亏倒霉的是谁,不言自明。由此,引发一些思考。比如,我们并不缺乏对广告的规范,但执行可能存在脱节、处罚力度不够。具体来说,敢播放虚假广告的媒体,要么是怀有未必会遭查处的侥幸心理,要么是查处后的处罚低于违规违法所得。再者,地方市场管理部门是否犹如“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也就是,甲地卫视播放虚假广告被投诉,乙地卫视会不会照播不误?各地市场监管者的沟通、联动机制畅通吗?毫无疑问,拿“食品疗效”忽悠受众的骗子,是罪魁祸首,必须严惩不贷。同时,既然我们很清楚一些骗子是靠电视广告营销,斩断这一通路,严格广告内容审核,严惩赚昧心广告费的电视台,同样关键。更重要的是,市场监管不能陷入头疼医头,对新媒体的广告把关,也要跟上。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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