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山东再出“大招”。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山东提出,将建立国有企业企业家延迟免职(退休)制度。对政治上可靠、经营业绩突出、年满60周岁的党委书记(同时任董事长),确因工作需要延迟免职(退休)的,可延迟1—3年免职(退休)。
●关键词:尊重和激励
定期评优秀企业家,杰出企业家将记一等功
按照上述措施,每年11月1日,省委、省政府将宣传表扬优秀企业家。而且,省委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企业家座谈会,专题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省委、省政府出台涉及企业的政策,将征求企业家代表意见。研究经济工作或涉企改革的省委全会、省政府工作会议,也将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
据悉,省委、省政府将聘请优秀企业家担任“山东省发展顾问”。省直经济主管部门和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也将建立企业家顾问制度,及时问计咨询、征求意见建议。
优秀企业家们,是助推经济发展的“功臣”。上述措施里明确提出,将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给予重奖。具体来说,山东将定期评选优秀企业家:杰出企业家1-3名,授予“山东省杰出企业家”称号,记一等功,每名奖励税后现金500万元;行业领军企业家20名,记一等功,授予“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称号,每名奖励税后现金100万元;优秀企业家50名,授予“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每名奖励税后现金50万元。另外,山东还将筹建或依托现有设施建立山东省儒商博物馆,并依托山东省干部学院筹建“儒商”学院。
另外,上述措施里还明确提出,将建立国有企业企业家延迟免职(退休)制度。对政治上可靠、经营业绩突出、年满60周岁的党委书记(同时任董事长),确因工作需要延迟免职(退休)的,从严把握条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可延迟1-3年免职(退休)。
关键词:服务和保护
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对诚信守法企业“非请勿扰”
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家,山东将建立企业家“满意度”评价体系。而且,还将降低涉企收费。国家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并且,通过完善听证、公示等程序,对省级出台的涉企经营性收费进行约束。
据悉,山东将推行“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依托各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企通”,实行线上受理、现场办公,做到1个工作日内与诉求企业取得联系、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1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或者服务确认,难度较大的事项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而且,山东将建立“非请勿扰”诚信管理机制,依托企业大数据监管信息平台,将企业划分为诚信守法、一般失信、严重失信、“黑名单”四类,对第一类企业实行“非请勿扰”,除法律规定或国家必须要求的安全生产检查等,每年进行一次“双随机”检查,不得再安排其他检查。
在保护企业家方面,上述措施里提出,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对近5年全省涉企诉讼案件进行排查,重点发现、甄别涉及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件,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冤案错案,依法予以纠正,该赔偿的按规定赔偿。对久拖不结、久办未果的涉企积案进行集中清理,依法加快案件办理进程,明年年底前,原则上对2年以上涉企积案全部办结。
●关键词:关爱和培养
每年选拔优秀青年企业家到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实践锻炼
在关爱企业家方面,山东将畅通企业家出行通道。对授予称号的企业家,统一颁发“山东儒商卡”。企业家在省内各机场、客船(轮渡)码头和火车站出行时,凭“山东儒商卡”,本人及2名陪同人员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在培养企业家方面,山东将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由省财政出资,每年选派100名左右企业家到境外学习研修;每年选拔100名左右优秀青年企业家到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实践锻炼。并且,实行青年企业家培养“导师制”。首批优选20名省内著名企业家担任青年企业家导师,每年选拔100名左右优秀青年企业家到导师所在企业跟班学习。
另外,山东还将聘请优秀企业家担任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客座教授”和“特聘研究员”。
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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