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儿童新冠病毒感染的诊治,指导各级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日前制定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儿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技术指引(第一版)》。
据悉,此次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儿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技术指引(第一版)》是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自治区儿童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协会儿科专业委员会等专业机构制定。此次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以及最新的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的处置要求。同时还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指引(第一版)》。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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