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宿美兰,现年67岁,身份证号码:412728194910116821。家住沈丘县付井镇宿营行政村蒋营村。现特向各位领导反映情况如下:
我与蒋顺行是同村人,同一个生产队,我们在国家第二次动地之前换过地,自二次动地以后,我种的土地一直种到2011年秋,不知道是多少地。以前,因为我不识字,孩子幼小,他们(蒋顺行当时任生产队分地小组组长)分我多少种多少,直到2011年秋他盖房时,找到了石灰橛,才知道我的地宽是7.65米,经行政村支部书记宿运东、村委主任蒋成清、见证人蒋子峰、我儿子蒋文化、蒋顺行的儿子蒋中华在场一起定下了石灰橛地方,重新打下了石灰橛。事后,他们趁我不在家之际,毁掉了石灰橛,霸占我2.35米宽的土地,盖上了房子,现今,我在还剩下仅有5.30米宽的土地上盖房子时,他的家人与我无理取闹,自农历二O一三年八月初九日至二零一四年二月,不让我盖房,于二零一四年三月份至今,蒋顺行家人在我的地上不是种地,就是进行拉土,垫地,准备盖房。
自二零一四年三月份至今,我去镇政府反映了情况,领导们对我的事情非常重视,都非常热情的接待我、安慰我,使我一颗失落的心,有了极大的欣慰。镇政府的领导上到书记下至办事员和我行政村干部,不论是酷暑的夏天,还是凛冽的寒风,前去给我们进行调解,蒋顺行一家,一直不听劝解,欺负我,霸占我的土地,于今年七月十一日,在我的地上又拉土垫地,准备盖房。
据记者了解蒋顺行及他的家人的这种行为,因土地不是与宿美兰一人发生矛盾,只要与他家的土地连着挨着,就有抢占或者霸占别人的土地的行为,村民敢怒不敢言,向他这样的村霸,强行霸占别人的土地。不可一世,欺负弱人,谁能管管他,还我一个公道。
现向各位领导恳求如下:
1、请求领导们在百忙之中,为我讨一个公道。
2、令其归还霸占我的2.35米宽的土地。
以上内容如不属实,我愿付法律责任
沈丘县付井镇宿营行政村村民:宿美兰
201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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