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吸引留住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海南就业创业,加快补齐海南人才短缺的突出短板,近日,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印发后,在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毕业生中引起强烈反响。近日,围绕毕业生如何落户、住房补贴如何申领等广大毕业生密切关注的问题,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有哪些?
答:出台《政策措施》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六稳”“六保”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17日,中央在“六稳”之后提出“六保”工作,对稳住经济基本盘、兜住民生底线、把握发展主动权具有重要意义。
“六稳”以稳就业为首,“六保”首要仍是保就业。全国2020届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874万人,增量、增幅均为近年之最,海南省高校毕业生约5.5万人,也较往年呈上升趋势。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为“六稳”“六保”重中之重。出台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在海南就业创业,既是体现海南人社、人才、教育等部门的责任担当,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有知识、懂技术、善创新,经过一定历练和考验就能成长成才、脱颖而出,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中最基本、最需要的基础性人才,有的甚至会成长为最顶尖、最关键的领军式人才。大力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海南就业创业,既是培养储备更多自贸港建设人才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百万人才进海南”引才目标的重要举措。
记者:在《政策措施》起草过程中,主要突出了哪些重点内容,以解决毕业生来琼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困难?
答:在《政策措施》起草过程中,海南省人才、就业等部门采取直接对接调研的方式,分别与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进行对接沟通,了解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基本状况、就业意向,听取意见建议。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围绕毕业生关切。了解高校毕业生的关注点及具体需求,在毕业生较为关注的落户自由、安居保障、事业平台等方面发力;二是立足本省需求。海南自贸港建设最关键的因素是人才,在自贸港建设起步阶段,每个行业链的位置都需要各个专业的人才。高校毕业生是现阶段培养、储备更多适应自贸港建设人才的最大需求;三是突出比较优势。梳理对照其他省份硬核政策,在跨度、力度上力争形成组合政策优势,如可自由落户、推动充分就业等;四是着眼落地实施。在政策制定中注重细化、实化,责任主体明确,一经发布即可落地实施。
记者:在《政策措施》关于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内容中,与以往的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相比,有哪些不同之处?
答:相对于此前“先就业再落户”的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政策措施》最大的不同就是实行了“先落户后就业”。
《政策措施》结合海南省人力承载力、人口结构优化等相关政策研究情况,提出对离校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这些高校毕业生无论是否已经就业、无论在全国任何省份或海南任何城市就业,都可以直接到海南选择除三沙市以外的任一城市落户。目标是通过放宽落户,配套相关吸引政策,吸引留住一大批全国各地有志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高校毕业生。
记者:在《政策措施》中放宽落户的对象是高校毕业生,有哪些具体条件?
答:首先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即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是指通过参加高考进入全日制大学学习,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或硕士、博士等学历,不包含自考、函授等所取得的学历。其次是离校三年内,是指申请人毕业时间至申请落户当日不超过3年。
记者:对放宽落户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高校毕业生落户只需要提交两项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本科以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投靠亲属落户的,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以及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记者: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时,如何办理?
答:办理流程分为省外户籍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和省内户籍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
省外户籍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时,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申请,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在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办理的,可当场办结;在公安派出所受理的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审批后报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公安办证 中心或行政审批办领导批准,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 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须在 2 个工作日审批结束,办理迁移手续。
省内户籍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时,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申请,省内实行落户一站式办理。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公安派出所、公安办证中心、行政审批办户籍民警审核后当场落户。
记者:不少高校毕业生对《政策措施》中关于提供安居保障的内容比较关注,请问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如何申报?
答:2018年5月13日后到海南就业创业的全日制50岁以下博士毕业生(且被认定为海南省高层次人才)、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本科毕业生,不管是省外户籍还是省内户籍的高校毕业生,不管是省外高校还是省内高校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凭在海南省就业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
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
符合要求的人才住房保障对象,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有关材料。用人单位按要求向属地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省属事业单位向省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
记者:在《政策措施》中,提出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招用1人,给予最高2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该补贴如何申领?
答: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凭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招用人员名单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向所属市县就业局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者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wssp.hainan.gov.cn)在线申办。
记者:在《政策措施》中,提出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享受担保贷款和补贴扶持政策,请问创业贷款和创业补贴如何申请?
答: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毕业生可根据户籍、创业项目的具体条件,咨询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属地市县人社部门办理。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凭创业补贴申请表、创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向所属市县就业局申请创业补贴,或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wssp.hainan.gov.cn)在线申办。
记者:在《政策措施》中,提出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重点落实”的原则,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和就业指导,精准推送就业岗位,这些就业帮扶措施具体有哪些?
答:引导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注册使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获取最新就业岗位信息;定期举办公益性招聘活动,拓宽就业对接渠道;组建招聘服务团队,为其提供精准就业服务。组织未就业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高就业能力,鼓励见习单位吸纳就业。
记者:在《政策措施》中,提出拓展见习空间,如何参加见习?
答:可通过就业见习专场供需招聘会或招聘网站,与经政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对接,参加就业见习;同时,在校生可通过向院校就业部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3年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海南省的16-24岁未就业青年,可通过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推荐参加就业见习。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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