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服务厅已投入使用两年多 工程款至今却没有结清
旬邑县国税局被指给建设方挖坑设局
高端观察网据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咸阳讯(崔宝 记者 王军)“工程都已经交付使用两年多了,可工程款至今还欠着近百万元。”陕西省咸阳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第一项目部的负责人席龙如今一筹莫展。
旬邑县国税局新建办税服务厅
建设方:不承认曾经的临时审计一说,旬邑县国税局挖坑埋人
12月4日,席龙告诉记者,旬邑县国税局新建办税服务厅工程2012年10月动工, 2013年8月建成通过验收。2013年临近春节,因要支付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等原因,公司向旬邑县国税局要求结算剩余工程款。旬邑县国税局担心工程款付超,决定委托陕西秦龙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秦龙公司)对该项目做出临时审定。
2014年1月9日出具审核报告及结论显示:上报金额:4127815.38元,审核金额:3304808.42元,审减金额:823006.96元。核减原因:1、部分工程量、子目有误;2、报送资料不齐全。
席龙明确自己当时拒绝该结算审核报告及签字,但旬邑县国税局基建领导小组会议上说不签字无法支付工程款,并一再说是“临时审计”不用担心,最终结算以省国税局指定单位审核为准。如此无奈签了字,拿到了部分工程款,及时解决了部分农民工工资及供货商的材料款。
随后,席龙所在公司对秦龙公司决算的审计报告进行复核,通过比对,发现决算中漏计的工作内容及其他,并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一道确认“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认价单”若干等,并形成“该项目审计报告的复核说明”。但是至今,县局也没让席龙所在公司给省局上报该工程经过复核后的工程决算报告。实际上却是将原来秦龙公司那份“资料不全”的工程决算报告直接报到了省局。
席龙证实,为结算工程款的事曾多次找过旬邑县国税局有关领导,对方不再承认原有的临时审计一说,表示就按秦龙公司的审核结果付款,只字不提漏计等部分。
“国家单位不会亏了干活的!这是施工过程中大小领导的话。当初说好是临时审计,现在一翻脸就不认了,旬邑县国税局硬硬是要挖坑埋人哩!”席龙一肚子的委屈。
在席龙提供的资料当中,记者看到有:“旬邑县国税局新建办税服务厅工程重新审核请求报告”、“旬邑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新建项目审计报告的复核说明”、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认价单”若干等。
席龙表态,要求重新上报,重新决算。
县国税局:否认曾经“临时审计”,承认报送省局报告没有涉及补充部分
12月7日,旬邑县国税局负责该项目的副局长连小明称,没有临时审计的说法,原因是秦龙公司的审核报告上有席龙的签字认可,证实当时决定让秦龙公司审核的其中原因之一确是担心工程款超付。承认“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认价单”等补充资料是在秦龙公司审计后办的,建设单位一栏是他签的字。具体报送省局是在2014年1月左右,其中未涉及补充资料部分,实质报送的就是原来秦龙公司审计的工程决算报告。就将“资料不全” 的决算报告报送省局的做法是否合适的问题,连小明副局长表示不好回答。但同时也明确事已至此,结果无法再改变。
他还解释说,省局指定单位审核的结果大约只有303万元,之所以县局愿意按秦龙公司审核的结果付款,是因为席龙活干得不错,也为了照顾对方而已。假若席龙再不同意,建议通过合理的渠道解决,也可以提请劳动仲裁。
市国税局:工程项目审核,规定要求逐级上报,由省局指定单位审核
12月10日,据咸阳市国税局办公室吴主任和主管基建的财务科一张姓女同志说,国税系统是垂直管理,市局下属项目都必须逐级上报省局审核,明确咸阳市局目前还没有接到旬邑县局报审该项目的任何手续。
在此记者不禁要问,旬邑县国税局否认有临时审核之说,那么认可秦龙公司的审核结果,不是涉嫌违规吗?省局指定单位审核303万元的结果不予采纳,又为何如此就高不就低的“照顾”建设单位,如此“照顾”又置国法于何地?后事发展何去何从,本网将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