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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椎病纳入职业病,如何认定?

时间:2019-09-03 | 作者:未知  | 来源:城乡信息参考 | 点击: 792 次

“头晕、恶心,我这颈椎病又犯了。”“你这算工伤啊……”没想到,生活中的一句玩笑话正有望成为现实。日前,从“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传出消息: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将颈椎病、肩周炎、腰背痛、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列为劳动者个人应当预防的疾病。针对这些目前“并非职业病”的疾病,有专家表示未来或将其列为法定职业病。

 

除传统职业病之外,如今随着工作方式的转变,办公室坐班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坐的时间也越来越长。相应地,颈椎病、肩周炎、坐骨神经痛等疾病的发病率也越来越高,而且呈年轻化趋势。因此,有专家建议将这些疾病纳入职业病目录,以更好地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是有理有据的。但也有人反对,认为颈椎病、肩周炎等疾病固然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系,但个人生活中的不良习惯,如不恰当的坐姿、长期低头使用手机等行为也有可能导致颈椎病,将这些疾病列入职业病目录,认定上存在现实困难。

 

此外,颈椎病等疾病纳入法定职业病也可能会产生政策落地难的问题。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业病被自动视为工伤,普通劳动者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将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于企业来说,这也意味着用工成本的增加,甚至还可能为员工的不良生活习惯埋单,难免会产生一些抵触情绪。如果这些用工成本全部由企业承担,为了减少隐形成本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企业有可能会在趋利避害的心态驱使下,想方设法不执行政策的硬性规定,甚至有可能为了规避成本压力和法律责任而阳奉阴违,最终让职业病的扩容落空。

 

将颈椎病等疾病纳入职业病目录,首先应解决“认定难”的问题,在保护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进。通过医学技术手段,细分颈椎病等疾病的职业因素,对劳资双方的责任予以更清晰的界定,不将不必要的成本转嫁到企业身上。其次,政府也不妨出台相关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措施,积极承担部分企业的用工成本,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最后,个人也要意识到自己才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更要加强防范,树立“治未病”思维,提升自身的健康意识。

 

总而言之,职业病扩容需要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经过科学论证,平衡好各方利益,这一善政才能更好落地,为员工健康保驾护航。


来源:广州日报


责编:李霞     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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