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20多天的奋战博弈,疫情防控战“赛点”越走越近。
此时的广东,正在迎接“复工潮”“返学潮”带来的严峻考验,一边持续“按警铃”,一边“上紧发条”。
2月1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份特别性决定,其涉及的条款具有法律效力,且当天通过,即刻生效。由于是在特殊时期由立法机关作出的特别规定,格外受到关注。
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在应对这场公共卫生危机过程中,广东出台的多项政策措施,体现出“依法防控”“以法开路”的鲜明特点。除了“靶向”立法,还接连打出一连串“组合拳”,对公共卫生安全的破坏者果断“亮剑”。
“赛点”时刻的广东,正在通过基层实践,让“法”力彰显。
将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
特别时期需要特别之策。疫情防控工作牵涉面广,千头万绪都需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
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次日,广东省委常委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立即开会,部署推动依法防控疫情工作。
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一系列重要会议的召开,足以证明依法防控的重要性。
客观地说,广东确诊病例数仅次于湖北,形势依然比较复杂。而“复工潮”“返学潮”的叠加,广东正处于返粤人员流动高峰期。
自1月23日启动一级响应以来,我省已经紧急戒备了20多天,此时,尚处于防疫的窗口期。这个时机极为宝贵,转瞬即逝,把握不好,便可能丧失主动权。
防疫工作开展以来,广东立足本省情况,将实际开展的有效经验做法,及时上升固化为制度规定。比如,广东省委、省政府在疫情爆发后启动的“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下发通知要求做到“九个全力”,以及有关部门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等,都是上述指导思路的体现。
疫情防控越是到吃紧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疫情防控大考面前,治理能力高下立判。广东正在积极应考,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紧急立法背后的民生关切
依法防控,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这其中,立法为先。
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份特别性决定,尽管只是一份决定,却是一份重磅法律性文件。全文不长,不到4000字,是非常时期的一次紧急立法,在广东人大历史上,极为少见。
决定共有七条,从总体要求、政府职责、基层责任、单位责任、个人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明确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对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电商平台作出约束性规定。同时,还对公民个人直接“喊话”,要求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粤味”十足。明确将“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写进人大决定并即刻施行,目前看来是全国首个省份。
对于将此写进决定的动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说得很坦诚:“从广东的实际来看,部分群众依然存在爱吃野味的陋习,各地多少也存在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引发此次疫情的病毒的源头或中间宿主,先后指向了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动物,传统上认为安全的野生动物,也可能带来新的致病风险。广东人大的这个决定,分别从禁止餐饮、市场交易,革除滥食陋习等方面作出规定,其出发点,是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透露出广东杜绝所有可能传播疫情隐患的坚决态度。
这份重磅法律性文件,从起草到出台仅用4天,且当天公布、当天施行,体现出强烈的指向性和应急性。非常时期,需要这种跟得上趟、管用有效的法律法规。
对漠视公共利益者果断“亮剑”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前,人与人之间的命运息息相关。该不该隔离观察?如何减少密切接触?抗拒检测的人怎么处理?有了法,就有了规范,而“法”力,则通过法治过程得以彰显。
最近这段时间,一些因瞒报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拒绝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被处理的现象时有出现。这两天,在广州海珠区琶洲街某小区,因一户人家瞒报了湖北旅居史、抗拒检查隔离,整栋楼的全部居民不得不转移接受隔离观察。一个人瞒报,整栋楼遭殃,导致疫情蔓延,这是极其典型的案例。警方已经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特别时期,需要特别手段,但蛮干不行,一切都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
记者注意到,从2月3日以来,广东省委政法委牵头,围绕依法抗疫,制定印发了一系列文件、意见、公告,包括:防控应急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惩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活动的通知等。用这些规范和指引,将抗击疫情的执法司法工作合力聚拢起来,实现“快准狠”出击。
广东警方查处力度明显加大,对隐瞒病史的、干扰防控的、妨害公务的、制假售假的、造谣滋事的,加快受理、立案、调查,该拘的拘、该捕的捕、该罚的罚,毫不手软。
人抓起来了,如何判罚?大家也很关心。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发布的首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例中,有4名被告人领了刑,1—4年有期徒刑不等,其中3人并处罚金。
战时状态,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之间就需要建立这样一整套快速反应机制:快侦、快捕、快诉、快判,提前介入,把牢证据,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又非各自为战。
严肃问责防疫不力失职失责的
法律之剑,是用来守护公平正义的。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妨害传染病防治的,要法办;因防疫不力、失职失责,出乱子、掉链子、捅娄子的,也要追责。
比如广州海珠区琶洲街某小区因确诊患者并未及时收治导致疫情扩大事件,该区疾控中心、琶洲街、凤阳街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因防控责任落实不力被严肃问责。
再如,汕头市接待办主任未及时传达上级部署要求,导致有关接待场所未按要求上报来自疫情地区的旅客入住事宜,造成较大安全隐患,还企图掩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还有,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违规售卖口罩谋利,被降低技术岗位等级处分。
法治社会,没有法外之地。任何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无论何时,这都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刚性规则。
来源:南方日报
责编: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