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有效运行,5月18日,辽宁省应急厅公布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确保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
辽宁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主要监测监控全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包括风险研判、安全承诺、在线巡查、综合分析等模块,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自动向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推送风险监测预警信息。
辽宁省应急厅负责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监督全省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运用工作;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工作,根据监测监控预警信息,制定并实施针对性措施,开展精准监管执法等;企业负责检查核实接入数据的准确性,对本企业预警信息及时处置,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承诺等。同时,规范了预警信息分级推送与处置流程。监测预警系统自动分析确定预警风险等级,预警信息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四级,分别对应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预警,自动向相应应急管理部门及企业推送。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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