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利用互联网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众筹买房”和“首付贷”进行严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通知,将围绕房地产企业违规从事网络金融业务的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化解全省房地产领域互联网金融风险。
湖北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同时,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并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
湖北各地将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结合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并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对排查发现、群众投诉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严厉查处。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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