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9月26日通报,省政协原秘书长刘安民等2人被开除党籍。
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报省委批准,省政协原秘书长刘安民被开除党籍、取消全部退休待遇;武汉市蔡甸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彭巧娣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经查,刘安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刘安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权谋私,大肆敛财,生活腐化,道德败坏。
彭巧娣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为谋取职务晋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和有影响力的人以财物,涉嫌行贿罪。彭巧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官迷心窍,为谋取职务晋升而不择手段。
刘安民、彭巧娣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而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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